(三)改革开放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河南水产业经历了一场极为深刻的巨大变革,生产力得到解放,水产业得到空前的发展。改革中的河南水产业经历了3个主要发展阶段。
(1) 第一阶段(1979—1985年)。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各种生产责任制的全面推行,构造了责权利统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新格局。到1985年,作为河南渔业骨干的国有、集体渔场扩展到514个,其中国有渔场140个,集体渔场374个,年繁殖鱼苗25.7亿尾,培育鱼种15.2亿尾。全省各类养鱼户达到30多万户、经济联合体5.7万个,承包水面6.67万公顷,占全省养鱼水面近一半。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6.37万吨,比1978年的2.47万吨增产1.6倍,年均增长14.5%。
(2) 第二阶段(1985—1991年)。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河南省委、省政府下发(1985)41号文件,全面贯彻“指示”精神,实现渔业生产经营体制完善和水产品流通体制变革两个突破。生产经营体制完善集中表现在再造集体服务功能,以集体全方位的统一服务,来保证分散经营农户获得最大产量和最佳效益。以市场放开、价格放开的水产品流通体制变革,使水产业率先走上市场。1990年,全省城乡集贸市场水产品成交量7.3万吨,成交额4.06亿元。1991年全省水产品产量增至10.77万吨,6年年均增长9.2%。
(3) 第三阶段(1992—1995年)。1992年,在全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处于高潮时,省政府发出《关于大力发展水产业的通知》,适时地为渔业发展创造了大的政策环境,水产业迅速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这一阶段水产业综合开发速度加快,名特优水产养殖长足发展。1993—1995年的3年间,全省新建鱼塘1万公顷。这期间的显著特点是:
❶制定规划,加强政府组织领导行为,变分散零星开发为集中连片的规模开发;
❷渔业开发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投入劳动积累工,保证了开发的顺利实施;
❸挖塘抬田,渔农牧林结合的主体生态渔业模式,得到更为广泛的采用,并由此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1995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8.1万吨。名特优水产品产量7.4万吨,与1992年的3.7万吨相比,翻了一番。
1.建立和完善水产业生产责任制。水产业生产责任制大体经历了建立、逐步完善和深化3个阶段。
(1) 群众渔业。主要有两种:
❶联户经营责任制。主要适用于水面较大或几户联合开发建成的鱼塘,解决了一户无力经营管理、轮流管理、经营形式不稳定、生产力水平低等长期存在的问题。
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形式是由集体把养鱼水面承包到户或到人,承包者按规定上缴一定的承包费或水产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加快了荒闲水面的开发利用。
(2) 国有、集体渔业。国有、集体渔场在不改变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打破了“大锅饭”,走上了建立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轨道。
❶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这种责任制形式以统一经营、专业分工为核心内容,在渔场内部按生产结构划分为鱼苗孵化、鱼种培育、成鱼养殖、捕捞等专业组,实行按组承包,联产计酬。各专业组包产值、产量、生产成本、包上缴利润(或水产品),超奖欠罚。
❷“五定”生产责任制。渔场对生产进行统一管理,对内部职工实行“五定”,即定人员、定水面、定任务、定成本、定奖罚。
❸“双包”生产责任制。渔场在确定产量、确定利润的前提下,把养鱼水面承包到组、到职工个人,承包者完成指定的产量和利润后,超产部分归承包者自行处理。
2.调整水产业生产结构。
(1) 调整捕捞和养殖结构。河南省天然捕捞水面约8.4万公顷,50年代年均捕捞产量为1万吨,进入60年代产量骤减,年均5 800吨,70年代降至3 900吨,1978年降至历史最低点1 437吨。直到80年代,捕捞产量才缓慢回升,到1985年末恢复到年产1万吨的水平。50年代后捕捞产量大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有:
❶干旱缺水或造成断流;
❷修建闸坝,带来河道上下流水不通.河道渠化减少了鱼类生活环境的多样性;
❸工农业用水量剧增,而污染日趋加重。尤其是污染的加剧更甚于水量的减少,直接带来鱼类产卵场的破坏,鱼类资源量的下降。
水产养殖起步于50年代初,农村坑塘逐步得到改造利用。随之而来的兴修水利,带来水库水面大幅度增加,水库渔业逐渐成为河南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到60年代,养殖水面和捕捞水面大致持平,70年代农村坑塘得到更为广泛的改造利用,养捕水面结构发生历史性转变。在养捕产量结构上,养殖产量60年代实现超越,70年代后水产养殖业发展逐年加快,成为河南水产业的主导,而捕捞渔业完全退入从属地位(表3-5-1)。
表3-5-1 河南省渔业养殖面积、产量
单位:万公顷、吨
年份 | 养 殖 面 积 | 水产品产量 |
小计 | 池塘 | 水库 | 湖泊 | 河沟 | 总计 | 捕捞 | 养殖 |
1951 | | | | | | 15 000 | 15 000 | |
1957 1963 1973 | 6.43 11.58 17.68 | 4.57 5.86 8.77 | 1.46 4.73 8.74 | 0.4 0.99 0.17 | | 17 912 16 967 21 124 | 11 401 7 600 1 908 | 6 511 9 367 19 216 |
1978 1985 1990 1995 | 13.12 16.23 15.99 17.38 | 4.75 6.94 7.08 8.22 | 7.72 8.63 8.16 8.48 | 0.19 0.30 0.36 0.36 | 0.46 0.36 0.58 0.32 | 24 693 63 663 104 753 180 939 | 1 437 9 909.4 10 922 11 795 | 23 256 53 753.7 93 831 169 144 |
(2)调整养殖品种结构。河南历年水产品产量中,鱼类产量始终占96%以上,虾蟹类占比例甚微,养殖品种结构单一。而鱼类产量中又长期以鲢、鳙鱼为主,优质经济鱼类比重甚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渔业生产者不再盲目守旧,注意力更多地转向市场。群众喜爱的鲤鱼、草鱼得到优先发展,主养鲤鱼亩产500公斤、800公斤、1 000公斤的养殖技术和模式相继推行,主养草鱼模式的采用,使鱼产量大幅度提高。“八五”期间,是河南水产养殖品种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5年。“提高单产,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主攻名特优水产养殖”的发展思路得到全面贯彻。这期间,名特优水产养殖空前发展,高、中品位,不同档次的优质经济鱼类比例迅速上升。到1995年末,优质经济鱼类比例上升到43.8%,产值比重超过60%。涌现出一批有特色的专业县、乡和专业村。鲤鱼、草鱼、甲鱼、河蟹、淇河鲫鱼、革胡子鲶、美国斑点叉尾𫛚、淡水白鲳、罗氏治虾、黄鳝、鳜鱼、武昌鱼、罗非鱼、牛蛙等20多个品种具有一定规模和商品产量。水库银鱼产量达到235吨,仅此一项生产单位获利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