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种形式经营农机并存时期1980—1994年
农村实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户营(包括联户和独户)机械异军突起,逐步取代国营、集体,占据主导地位,使农机经营形式进入国家、集体和农户等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时期。1980年,安徽霍邱县陈嘴公社汪集大队诞生了全省(也是全国)第一个民办拖拉机站。当年,全省农户购买和经营农业机械的单位达4 460个,占全省经营拖拉机单位的4%;拥有大中型拖拉机85台,小型拖拉机4 188台,分别占全省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保有量的0.48%和3.53%。同时,全省1 121台大中型拖拉机、7 956台小型拖拉机由社、队承包给个人经营。1982年后,个体农民拥有和经营农业机械的数量迅速猛增。1994年,全省个体农户拥有的大中型拖拉机7 254台,小型拖拉机784 765台,分别占全省拥有大中型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的69.88%和99.47%,拥有农机的农户达120.2万个,从业人数154.13万人。大量的农机分散在农户中,有利于农民灵活方便地使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