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
(1) 宜农土地类。全省宜农土地面积最大,约9 326.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其中:一等宜农地面积3 879.5千公顷,主要分布在淮北黄泛平原、沿淮平原、沿淮低岗阶地和沿江平原;二等宜农地面积4 836.1千公顷,主要分布在淮北的河间平原、沿河倾斜平地及淮南和江南的岗地、岗间冲田;三等宜农地面积610.9千公顷,主要分布在淮北黄泛平原、河间浅洼平原和淮河以南的低山、丘陵和丘岗冲田。
(2) 宜林土地类。全省宜林土地面积为3 817.7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1%。其中:一等宜林地面积749.2千公顷,在分布上以安庆市、宣城地区和黄山市面积较大;二等宜林地面积1 304千公顷,在分布上以黄山市、宣城地区和安庆市面积较大;三等宜林地面积1 264.6千公顷,在分布上以六安地区、安庆市和黄山市面积较大。
(3) 尚可林牧利用类。全省面积为359.9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7%,主要分布于淮河以南,以宣城、六安、池州3个地区面积较大。
(4) 暂不宜农林牧土地类。全省面积为475.5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1%,主要包括城镇村居民点、工矿区、水面、沙滩地和裸岩等,均暂不宜农、林、牧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