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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三) 国民党的“革新保台”与应付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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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民党的“革新保台”与应付挑战

(三) 国民党的“革新保台”与应付挑战

面临各种挑战和生存危机,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继续维持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国民党推行“革新保台”的政策。特别是蒋经国执掌国民党政权后,更是加速走“革新保台”路线。
1969年3月,国民党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政治革新要项案》,包括“刷新政风”“厉行法制”“健全机构”“改进人事”和“加强研究发展”。具体为:革除保守、因循、徒重形式之积习,严惩贪污;维护司法威信,严惩违法渎职者,确立法律威严,教育民众守法重纪;简化机关办事手续,减少报表,改进公务员考绩制度和薪给制度;以现代企业管理精神推动行政管理,并设研究发展部门,以从事多项研究改进工作。1972年3月,国民党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推行“党务革新”。其主要内容为:强化国民党的“领导功能”;扩大国民党的“社会基础”;加强“党对党员的领导”;“革除官僚主义作风”;发展组织,征收党员;调整组织机构,使之更能发挥工作效能。特别是蒋经国1972年3月出任台“行政院”院长、1975年4月出任国民党中央主席、1978年3月当选“总统”后,为了在岛内外树立“开明”形象,赢得社会舆论的“好感”和争取年轻一代势力的支持,排挤党内各种老旧势力的干扰和掣肘,顺利完成政权接掌,应付各种危机,渡过难关,摆出“迎合民意”的姿态,采取了许多“革新”措施。其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提拔“青年才俊”,即将大批具有现代意识的青年知识分子吸收入国民党党务系统和各级政权机构中。蒋经国在建立以国民党第二代人为主体的政治班底的同时,大力提拔和起用一批战后出生的“青年才俊”和专家学者担任地方和上层机构的职务。其中大多是聚集在《大学》杂志周围的知识分子,主要人物有魏镛、施启扬、关中、李钟桂、孙震、林清江、丘宏达、陈履安、钱复、连战、张丰绪、陈政雄、吴伯雄等。此项措施的结果,使国民党各级政权人事的年龄结构得到调整,形成了以国民党第二代人为主、第三代人为辅的局面。到了70年代末,从国民党上层到台湾地方县市、各级政权机构的主要负责人,1949年去台湾时任部级职务或国民党候补中央委员以上的人员所占比例已不到3%,其余全是国民党逃台初期担任局、处级以下的中下层官员,以及五六十年代以后从国民党第二代和第三代提升起来的“新贵”。他们中许多人留学美、日等西方国家,学历高、知识丰富,且受过国民党“革命实践研究院”“国防研究院”等专门机构的训练,具有比较好的文化素质。
2. 推行“本土化”政策,即将台湾籍人士纳入国民党的上层权力结构中,以化解省籍矛盾,争取地方势力的支持,扩大国民党在台湾统治的社会基础。70年代以前,台籍人士在国民党上层权力机构中比例很少。1969年以前,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中台籍人士所占比例未超过8.1%,在中常委中最多只有二人,只占总额的9.5%。1972年以前,台籍人士在“行政院”各部、局、会中的比例只有4.5%。蒋经国当政后,为了应付各种挑战,维护国民党政权的稳定,调整统治策略,推行“以台治台”“扎根台湾”的“本土化”政策,大量起用和提升台籍人士,将他们纳入国民党党务和政权系统。1972年3月蒋经国“组阁”后,“行政院”各机构的主管,台籍人士已由上一届的4.5%上升到22%;“行政院”副院长、“内政部”长、“交通部”长、台湾省主席及部分“政务委员”均由台湾人出任。1978年3月,台籍人士谢东闵还出任“副总统”。在国民党中,1976年,在156万党员中,台籍党员的比例上升至55.2%,超过外省人,占据多数;1976年产生的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的台籍人士比例,由1969年第十届的8.1%增加到23.6%,中常委也由原来的二人增加到五人,比例由9.5%上升到22.7%;至1979年12月国民党十一届四中全会时,国民党中常委台籍人士再次增至九人,比例上升为33%。另外,还起用林挺生、辜振甫等台湾地方财团势力,使之成为国民党政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本土化”政策实施的结果,使一大批本土精英与地方势力、台籍财团势力进入了国民党党务和政权系统,使以大陆籍传统官僚势力为主的国民党政权同亲国民党的台湾地方势力结合起来,是国民党本身及其政权“台湾化”的真正开始。它扩大了国民党在台湾的统治基础,维持了国民党当局的统治地位。
3. 充实“中央民意机构”为了解决因从大陆去台的“中央民意代表”死的死、老的老,难以起到“议事”作用,屡受各界批评、指责的问题;同时台湾地方势力因经济实力膨胀,参政欲望越来越高,他们已不满足于仅仅在省、市、县地方议会机构中做“民意代表”,要求在“中央民意机构”中有他们的席位,呼吁调整“中央民意机构”,进行“全面改选”。为了寻求一个既能维持“法统”象征,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台湾地方人士参政欲望的“长久之计”,国民党决定充实“中央民意机构”,提高其议事能力。1972年2月,台第一届“国民大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再次修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授权总统订颁办法充实中央民意机构”。3月,国民党当局公布“增加中央代表名额选举办法”和“侨选增额立法委员及监察委员选举办法”,规定“增额国大代表”及“监察委员”每六年改选一次,“增额立法委员”每三年改选一次。“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在台澎金马地区直接选举,“监察委员”由台湾省议会、台北市议会议员间接选举,“总统遴选”“侨选”“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同年12月,国民党当局正式实施“增额”选举,共选出53名“国大代表”、51名“立法委员”,1973年2月选出15名“监察委员”。1975年12月改选“增额立法委员”,新选出52人。1980年12月,选出“增额国大代表”76人、“增额立法委员”97人、“增额监察委员”32人。“增选”“中央民意代表”,缓和了国民党面临的“法统”危机和在政治上的矛盾与压力,有利于国民党维持在台湾的统治。但它未根本解决国民党所面临的“法统”问题。
4. 推动“实质外交”。面对严峻的“外交”困境,为了求得国际所谓“国际生存”空间,国民党当局调整政策,推行所谓“实质外交”策略。1972年2月4日,台“外交部”长周书楷在台“监察院”会上称,国民党当局今后“将采取弹性外交”,凡是对台“无敌意的国家,均愿与之加强联系,同时,并将以经济、财政、贸易、教育、文化等配合外交的推展”。1973年11月12日,蒋经国在国民党中央全会上称,台湾“面临被包围的孤立局面”,不得不“根据和以往不同的观点,来决定今后外交上所采取的方针”。企图通过发展经贸、文化等“非官方”性的“民间”关系获得经济、政治文化乃至军事上的“实质”利益。具体表现有四点。第一,设法维持与20多个国家的“外交关系”。第二,发展与无“外交关系”国家的“实质外交”关系。具体做法为:设立各种名义的“非政府间”机构,如1972年12月成立的“亚东关系协会”,1979年3月1日成立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台“外交部”和“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以“请假”或“退休”的名义暂时辞去原职担任某种职务,此类机构不少都负责处理领事馆业务,甚至担负着变相“地下大使馆”的职责;通过台经济、文化、新闻部门,以“民间”形式向外派出机构,专门从事“实质外交”事务;在“无邦交”国家中派驻“对外贸易发展协会”办事处、“太平洋经济文化中心”办事处、“远东贸易服务中心”办事处、“中(台) 欧贸易促进会”办事处、“中央通讯社”办事处、“孙中山中心”等各种名义的机构或代表,负责同这些国家和地区进行经济、贸易、文化、新闻、体育、科技、观光等方面的交流活动,到70年代末,台派出的这类机构、组织达到100多个。第三,设法保留其在国际组织中的席位,或者挤进各种国际组织,到70年代末,国民党当局参加的各种国际组织近300个,其中有联合国专门机构4个,“亚洲开发银行”等“政府间”组织8个,体育组织12个,以及劳工、商会、学术、宗教、公益等其他多种民意性国际组织254个。第四,维持与美国的特殊关系。在国民党当局的游说下,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于1979年3月通过了《与台湾关系法》,4月公布实施,使美台“断交”后双方有了“实质外交关系”,从而使美国进一步能干预本属于中国内部事务的台湾问题,两岸分离状态继续维持下去。
5. 采取应付危机的经济政策。为了应付石油危机给台湾经济造成的冲击,国民党当局从1973年起采取了一系列紧缩措施,包括调整财政金融政策,调节进出口贸易及物资供应环节,调节市场供需等。1974年1月,国民党当局颁布了“稳定当前经济措施方案”,对各种公营事业价格实行“一次性涨足”,大幅度提高存放款利率,对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实行不同的价格调整度和限制程度。1974年11月,国民党当局又颁布“十四项财经措施”和若干补充措施。1975年以后,根据不断变化发展的经济形势,类似措施不断出台。这些措施的实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1974年5月后物价开始回落,储蓄存款额有所增加。到1976年,工业增长率由上年的5.8%上升为24.9%,进出口贸易总额由上年的112亿美元增加到157亿美元,国际贸易由逆差6亿美元变为顺差5亿美元。为了减轻世界能源危机给台湾经济造成的冲击,增强其经济的适应能力,国民党当局开始调整工业结构,由过去重点发展轻纺工业转为重点发展重化工业。1973年11月,蒋经国在国民党十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五年内完成“九项建设计划”:中山南北高速公路、西线铁路电气化、北回铁路、台中港、苏澳港扩建、桃园国际机场、高雄一贯作业大钢厂、高雄造船厂、石油化学工业。其后,又加上了核电站建设工程,合称“十项建设”。这十项建设,从1973年起分别开始实施,至1979年底完成,共投资新台币2400多亿元,进口三大批优良机构设备与器材,训练出了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建成了大量经济发展赖以实现的基础设施。同时,创造了4.6万个就业机会,加速了经济成长,缓和了岛内交通、能源、原材料的紧张状态,减轻了对外依赖程度,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更新换代,为台湾工业升级创造了新的条件。在农业方面,为了扭转农业滑坡局面,国民党当局采取了一些措施。1972年9月,颁行“加速农村建设重要措施”,以加强农村公共投资,改进农业生产结构,取消肥料换谷制度和教育捐款,放宽农贷条件,全面改善产销体制,决定两年内拨款20亿元新台币,推动农建方案的实施。1974年3月还通过了设立粮食平准基金。并全面实施“平均地权”,合理利用土地。

☚ (二) 国民党“新强人政治”的确立与内部的权力之争   (四) “三民主义统一中国”的提出和“偏安拒和”的大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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