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用柴油
1984年以前,自治区商业厅执行国家统一分配的计划,农用柴油由其直属的石油公司统一调拨,统一分配。1984年,石油公司从商业系统划归石化系统后,由国家直接向农业部门下达计划指标,由石化部门设点供应。
宁夏农用柴油的供应始于1958年,当时有农用机械276台。因数量不多,柴油的供应量亦不多。1965年,农机动力的总数为313 844千瓦,中小型拖拉机705台,柴油的年供应量为4 000—5 000吨。1971—1984年,拖拉机发展到41 701台,柴油的年供应量增至4万吨。随着农户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用柴油机械发展很快,柴油需求迅猛增加。1988年,柴油供应量增至78 872吨,较1984年增加97. 18%。1989年,供应柴油89 157吨,较上年增加13%。1990年,大、中、小型拖拉机达89 800台,供应柴油90 902吨,较上年增加1.95%,1991年又较上年增供9.09%。1992年,自治区石化部门加强了对农用柴油的管理,采取了计划内用油和统筹调运计划外用油相结合的办法,以提高柴油的利用率,当年供应柴油99 686吨。
1993年,全自治区拥有农机供油站81个,贮油库1座,贮油总容量为3 638.8吨,年经销柴油16 281吨。农机供油网点从业人员396人,固定资产投入903.33万元,年利润150.83万元,上缴利税近100万元。1993年,全自治区农机总动力为217.58万千瓦,供应柴油达91 14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