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产业协调发展
这个时期, 农村产业的主体是农业, 由单一粮食结构向农、林、牧、副、渔协调发展转变。其特点是:
1.单一粮食结构开始向多元结构转换。新中国建立初期, 黑龙江省的种植业结构是典型的单一粮食结构。1949年粮食播种面积占播种面积的93%, 经济作物面积仅占1.4%, 其他作物占5.6%。经过8年的调整, 粮食播种面积比重逐渐缩减, 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播种面积比重逐年有所增加, 种植业由单一粮食结构开始向粮、经、其他三元结构转化, 但粮食仍是种植业的主体。1952年到1957年, 粮食作物面积比重分别是94.0%和90.7%, 经济作物面积比重为2.2%和3.6%, 其他作物面积比重为3.8%和5.7%。
2.种植业和副业构成这一时期农业结构的主体,副业发展速度快于种植业。种植业和副业产值比重和占农业总产值比重高达90%以上。种植业在恢复时期增长较快, 到“一五”时期增长减缓, 但副业增长较快。到 1957年, 副业产值份额已由 1949年的26.6%, 上升到32.1%, 种植业产值份额由63.2%降为59.6%, 这说明农业结构开始向合理的趋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