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政策
为了扶持农业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的步伐,市政府先后制定了有关扶持政策,主要有:
❶“以工补农”金的重点用途之一是用于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❷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利润有一部分用于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❸各层次的服务体系组织都可兴办经济实体,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
❹1988年市政府又规定各个村经济合作社可安排10名农业服务队人员列为村办企业编制,并从中列支工资,以减轻集体经济负担,稳定农业服务队伍;
❺允许农民经营农机、植保等有偿服务。
市政府在制定扶持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农业服务体系的同时,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搞好县以上国家事业性质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市和县、区都设有农业技术推广、植保、土肥、种子、农机、水利排灌、畜牧兽医、经营管理等服务组织,确定国家事业编制,落实财政拨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使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组织联成网络,从上到下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