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公社农机站的建立和发展1958—1978年
1958年,中共中央明确指出:“实现农业机械化主要靠合作社的力量”,“可以根据农业合作社的财力分别采取社有社营,国有社营,联社经营和国社合营不同形式”。随着人民公社的普遍建立,国营拖拉机站的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大部下放到人民公社。1959年贵州省农业机械局成立,主管全省农业机械的制造和修理;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机械管理局,主管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农具推广、科研、培训、供应等工作。
60年代,进入国家扶持下由社队集体兴办机械化的时期,主要形式是集体办拖拉机站、提灌站、粮食加工站。这一时期,农业机械化的重点是改土治水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发展旱地改水田、坡地改梯田的工程机械和提灌机械。196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委的通知,把分散在农村社队的拖拉机相对集中办国营拖拉机站,贵州省包括原有拖拉机站,共建成国营拖拉机站25个,拥有机车200余台,驾驶员、农具手及修理工585人。国营拖拉机站为当地农村开展机耕、运输、抽水、加工、修堤压坝等作业,对农业机械化起到了良好的宣传、示范作用。
1962年1月17日,国务院批准贵州省机械工业局和贵州省农业机械局合并为贵州省机械工业厅。1965年8月,省农业厅农业机械管理局划归省机械工业厅领导,从而形成了农机制造、修理、培训、科研、使用管理、供应“六合一”的农业机械化管理体制。1971年8月,国务院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要求农、林、牧、副、渔的主要作业机械水平达到70%以上。在这个大气候下,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省革命委员会)把发展农业机械化提到了议事日程。国家投入相当数额的资金购置农业机械,以推广耕作机械为主,主要有配中拖的旋耕机、系列犁及水田耙、铲运机、开沟犁、双向改土犁、多用底盘收割机、插秧机等。70年代公社农机站有了较快的发展,到1975年,全省公社农机站发展到687个,拥有拖拉机1万余台,操作人员及修理工2. 69万人。
1974年8月,中共贵州省委召开了农机化座谈会。会上决定单独成立“六合一”体制的贵州省农业机械局。11月,贵州省农业机械局正式成立,主管农机制造、科研、培训、管理、修理、供应等业务工作;地、县也相继成立了农业机械局。省局直属企事业单位14个。全系统职工1.2万多人。贵州省农业机械局成立后,地、县农机管理机构也相继建立,统管全省农业机械6个方面的工作,为贵州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到1974年底,全省拖拉机达到7 033台,农机总动力达到25. 49万千瓦,有排灌机械2. 03万台,插秧机械3 416台,植保机械7.04万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3.35万台,农用汽车432辆,机耕面积达1. 67万公顷。到1978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迅速增加到103. 7万千瓦,比1974年增长3倍多;机耕面积13.096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6.85%,比1974年增长6倍多。
1978年1月,第三次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认为虽然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已不可能,但在农机管理和农机系统自身建设方面仍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为今后农机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到1978年底全省各地(州、市)、县都成立了农机局,建立省、地、县农机研究所94个,农机管理站2 631个,农机修理网点964个,省地县属农机生产企业109个,98%的县有了农机修造厂。基层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也有较大进展,到1978年已恢复和建立6所农机中专学校和34个县级常训班,中专在校生409人,初步形成了农机技术人员培训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