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学教育
1949年,河南省各级人民政府接管了旧政府办的公立中学、部分私立中学及教会中学,一度停办的私立中学逐渐恢复。1950年春,全省贯彻执行向工农开门、为工农服务的教育方针,中学优先录取工农子弟,并发放助学金。工农子弟入学率逐年增加。1952年9月全省私立中学全部改为公立中学。1956年,采取小学“戴帽”办初中的办法,中学迅速增至459所,学生31.2万人。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刘少奇视察河南,提出“群众办学”方针,促进民办中学进一步发展,达到1 749所。此后受“大跃进”影响,中学迅猛增加,致使农村中学师资、经费、设备异常缺乏。1960—1963年,中学调整,平均每县保留初中约40班,农村小学升学率在15%左右。根据教育部安排,全省确定82所高中、80所完中及386所初中为省教育“小宝塔”。初中阶段列入“小宝塔”的县城和农村学校有316所,占县城和农村公办初中的49.8%。“文革”期间,中等教育结构遭到严重破坏,农业中学几乎全被取消,普通中学急剧膨胀。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学教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78年,根据省委、省政府首先要办好、抓好重点中学的指示,确定省重点中学18所;每个地区和直辖市设重点中学3~4所,每个县(市)设重点中学2~3所。1979年,省教育厅提出普通中学调整与结构改革问题,许多地、市、县开始调整、压缩普通中学,全省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状况开始改善。1980年9月,改部分普通高中为职业学校的试点工作在各地展开。1981年,省教育厅把中学调整列入头等重要工作,并提出五条调整原则。农村中学调整布局大致是: “文革”前的老初中升级为高中,老完小升级为初中,平均每3个公社有1所高中,每个公社有一所社办初中;联办或单设的大队初中及小学“戴帽初中”,大部分要单独办学或实行中小学分开管理。同年8月,根据教育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确定20所学校为河南省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1982年2月,省政府召开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农村中学的设置标准:一般每10万人口的地区,设高中1所,每1万人口的地区设初中1所。全省农村普通高中由1 350所调整为810所,初中由22 970所调整为14 560所。此外,有些地方还出现了私人办的中学。
1983—1984年,各地陆续对中学的规模和布局进一步调整,到1985年,全省普通中学校数和学生数趋于稳定、合理,基本适应当时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同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全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步伐。1987年,又适当调整了农村初中设置。1988年,一批若干行政村联合举办的学校逐步改为乡办,全省“戴帽初中”由1988年的3 009所到1990年减为1 701所,初中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都有明显提高。1988年全省农村有普通高中729所,占全省普通高中总数的72.68%。1989年继续有计划地将一批农村普通高中改为职业中学,并逐步加快了调整步伐,到1995年,全省农村有普通高中410所,占全省普通高中总数的63.96%。农村中等教育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同时,农村初中的教育规模持续扩大。1995年,农村初中招生128.7万人,占全省初中招生总数的89.52%;高中实行招生规模控制,招生9.64万人,占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总数的66.15%。
(三)中学教育
发展和巩固初级中学、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6年、初中3年)是农牧区中学教育发展的重点。到1995年,全自治区农牧区有普通初中1 094所,在校学生48.54万人;普通高中380所,在校学生8.32万人。这些学校中,汉语学校占46.7%,维语33.8%,哈语11.2%,蒙语1.7%,锡语0.3%,柯语1.2%,民汉合校5.1%。阜康、奎屯、沙湾、乌苏、石河子、米泉等县(市)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农村中学改革的重点在于更新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把单一的应试教育转变到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近几年农村普通中学改革的做法是:面向未来,发展智力,培养能力;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因素,以适应社会需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办学效益。教学方面的改革主要有调整教学计划,改革教材教法;在中小学实施目标教学;实行全自治区初中毕业和高中、中专、职高、职专招生的统一考试;高中实行会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