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建立自然保护区
到1995年,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18处,总面积达48.89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4.75%,其中综合型8处,物种型5处,特殊地貌型1处,自然资源型1处,森林公园型2处。这些保护区对保护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特别是保护珍稀濒危动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1995年调查,全省共有野生动物584种(不含鱼类),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有11种;高等野生植物有2 290种和变种306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16种)。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年被接纳为联合国“人与生物圈”成员单位。1995年,到保护区越冬的丹顶鹤种群,已从1983年建区时的282只增加到789只,约占世界野生丹顶鹤总数的50%。大丰林场自然保护区的麋鹿也得到了繁衍发展,麋鹿总数从1986年建区时的39头增加到1995年的268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野生麋鹿养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