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低产林改造
新中国成立时,河南省仅保留天然次生林45公顷。50年代开始封山育林,1960年次生林面积增加到93万公顷。此后经过几番消长变化。1987年又恢复到80多万公顷,主要分布在伏牛、大别、桐柏山区。
1962年,湖南省林业厅根据林业部颁发的《国有林抚育改造技术规程》,制定了《河南省国有林抚育改造工作试行办法》,统一了技术标准。经国家批准,把信阳南湾林场、灵宝河西林场、济源黄楝树林场定为次生林经营示范林场,由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部双重领导,探索天然次生林改造和利用的经验。各地针对低产林特点,分别采取强度间伐减少单位面积株数,增加单株营养面积;选用良种壮苗补植造林,严格栽培技术;延长中耕年限,有条件的地方施肥灌水;对成林无望的彻底改造重新造林,均取得了较好效果。1964年对29个国营林场进行调查统计,当年共完成次生林改造2 867公顷,生产木材1.1万立方米。80年代开始实行国有次生林改造审批制度,低产林改造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通过抚育改造的次生林,每公顷材积年平均生长量由2.7立方米增加到8.1立方米,林地生产力得到较大提高。1987年前的低产林改造主要在国有林区进行,1950—1987年,全省共完成低产林改造2.6万公顷,生产木材150多万立方米,价值8 500余万元。1987年之后,低产林改造由国有发展到集体,由用材林发展到经济林。通过营造混交林,引进优良品种和采取先进的栽培技术,使大面积的“小老树”和低产果园得到改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