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郊区坚持“服务首都,富裕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方针,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努力发展乡镇企业,使郊区经济有了很大发展。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郊区工业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郊区城镇建设和郊区城市化的进程。
工业企业的聚集不仅产生出规模经济效益,同时也加快了聚集地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近十几年来,郊区乡镇经济的发展首先选择人口集中的中心城镇或一般建制镇。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较快,城镇人口和规模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经济的发展又推动了城镇基础设施和城镇基本建设的发展。郊区卫星城镇的建设也逐步扩大规模,县城面貌有了很大改观,特别是90年代各区县新建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对郊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
据统计,1995年全市郊区设有100个建制镇、166个乡集镇;其中远郊区、县有99个建制镇、131个乡集镇。
在郊区现状城镇体系中,包括卫星城、中心镇、一般建制镇及乡集镇。按其功能类型,可划分为以下四类:
(1)县(区)域综合型,都是县(区)城,为全县(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2)区域综合型,在离县(区)城较远,交通不便的地区,为管理和服务这一地区(若干乡镇)而形成的城镇,如汤河口、斋堂等,起着类似“第二县城”的作用;
(3)社区综合型,为一般乡镇政府驻地,是一乡一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般为综合型,产业功能分异不突出;
(4)以产业功能划分的各种类型,如工业、商贸、工贸、旅游疗养会议、工矿服务、交通枢纽等类型。
北京远郊城镇大多数属社区综合型,其他类型少,除卫星城和部分中心镇外,很多镇都发育不足,类型特征不明显,其基本功能大多停留在作为社区的管理中心和文化、生活服务中心。由于很多城镇服务设施尚不齐全、不完善,文化、生活服务的功能也发挥得很不够,至于发挥经济中心或经济增长中心的功能更远未形成。
从1995年郊区城镇的人口、土地规模分析:
县(区)城的规模大小不等,常住城镇人口除通县、房山(含燕山)、大兴和门头沟等四个县(区)城超过10万人以外,其余六个县(区)城都在10万人以下,其中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都是5万多人。城镇建成区面积最大的是通县,为21.4平方公里,次之大兴,为15.1平方公里,其他大都在10~12平方公里,延庆最小,为5.6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差异较大,高者如平谷和密云,分别为218、208平方米,最低的是门头沟,为85平方米,其他都在130~170平方米之间。
建制镇(不包括县区城部分)镇区人口规模,十个远郊区平均为720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70人,占32.9%。大兴县和房山区镇区人口规模较大,分别达到14 250人和10 880人。镇区中非农业人口最多的是昌平县,达到4270人,占镇区总人口的58.4%;平谷最低,仅占镇区人口的16.8%。建制镇镇区的土地面积,十个远郊区、县平均为140公顷,镇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95平方米。平均镇区占地规模最大的是密云县,为200公顷;最小的是昌平县,仅86公顷。
乡集镇(非建制镇)镇区人口规模比较小,十个远郊区县平均为3 23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641人,占19.8%。集镇镇区的土地面积,十个远郊区县平均为51.8公顷,人均镇区用地1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