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洪涝旱灾
民国时期,江苏水系混乱,抗御洪涝旱灾害的能力薄弱,灾害严重。1931年,淮河下游运河堤溃决,里下河、盐城垦区受淹86.67万公顷,两季失收,死亡7.7万人,房屋倒塌213万间。1934年,苏南大旱,洮滆湖干涸,宜兴东、西氿见底。1939年,垦区北部海潮入侵,仅双洋及大喇叭口一带席卷1.3万人,沿海25公里长、7~8公里宽的带形地带不能耕种。1949年发生的洪涝,沂河、运河、六塘河等决口150多处,徐淮洪水漫流,受灾73.34万公顷,灾民240万人,冲毁房屋25万间。长江、太湖地区,江、海塘全线崩溃,受灾66.67万公顷,死3 000多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涝旱灾频繁发生。出现9年大洪大涝和8年大旱。1949、1954、1956、1957、1962、1965、1974、1983、1991年大洪大涝,其中1991年为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涝;1953、1959、1966、1967、1978、1981、1986、1988年大旱,旱涝灾害发生频率各是两年一遇。由于全省大力兴修水利,洪涝旱成灾面积逐年减少。50年代平均每年成灾面积70万公顷,60年代53.27万公顷,70年代39.73万公顷,80年代的成灾面积更少。如1983年,长江、太湖大洪水位接近1954年,淮北及里下河北部地区大涝,12个县(市)4天雨量超过300毫米,由于水利条件大大改善,没有酿成大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