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成立前的基层政权形式
青海的基层政权组织,始建于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年)。在今西宁市区内设立西平亭,在东部农业区逐步建立乡亭制度。隋唐时期,青海农业区实行乡里制度。里上设乡,辖5里,里下为保,辖5领,保下4家为1邻。宋代废弃唐代建制,其基层组织是部落和堡寨。明代实行卫所制,1卫辖5个千户所,1个千户辖10个百户所。清代开始实行保甲制,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民国时期,青海地方基层组织比较杂乱,历史沿袭下来的民族的、宗族的、政教合一的基层组织形式兼而有之,盟旗制度,千百户制度,与乡、里制度同时存在。1929年1月青海正式建省后,在县以下逐步建立了区、乡(镇)、闾邻、保甲等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