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奠定基础阶段1949—1952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疾病丛生、缺医少药的局面,为了及时消灭当时主要威胁人民健康的各种流行性疾病和严重危害母婴安全的产褥热及新生儿破伤风,全省卫生工作重点开展了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卫生人员深入农村,防病灭病,积极开展妇女劳动保护,大力宣传和推广新法接生,重点预防危害母婴安全的疾病。同时,整顿旧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和发展各类新的医疗卫生机构,制定并颁布了《全省医院、诊所暂行管理条例》,从换发从医人员临时开业执照入手,将分散的中西医人员组织起来,兴办农村联合诊所,为人民防病治病服务。1952年与1949年相比,全省卫生机构由22所增加到2087年,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由0.02增加到0.12,每千人口医生数由0.01增加到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