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清匪反霸、清除旧社会遗毒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治安秩序 (一)在清匪反霸、清除旧社会遗毒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治安秩序旧中国,广西农村盗匪突出,流氓恶棍横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严重,社会治安混乱。 广西全境解放后,中共广西省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一方面由人民解放军对武装土匪继续开展军事进剿;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为主要对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从1950年11月至1953年底,共抓获土匪21万多名,斗争和镇压了罪大恶极的恶霸,全面取缔了各种反动会道门,强化了人民民主专政,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清除旧社会的遗毒,取缔卖淫;打击盗窃犯罪活动,依法惩办惯盗、惯窃,收容教化小偷、扒手;发动群众抵制烟毒,铲除毒品原植物,打击制毒、贩毒罪犯,对吸毒者集中进行教育,强制戒除毒瘾。历经3年的宣传教育和查禁打击,全省农村基本清除了这些旧社会的污泥浊水。 随着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清匪反霸、清除旧社会遗毒斗争的深入开展,农村新生的政权得到了巩固和加强。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治安的基层组织。乡镇设立了公安派出所或公安特派员,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在行政村普遍建立起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政法机关发动群众进行防盗、防特、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监督敌对分子,查破刑事案件,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农村社会治安。随着农村社会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基层组织不断健全,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出现了持续稳定的局面。尽管1959—1961年群众生活困难时期,拿摸少量财物的现象一度增多,但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全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治安良好。刑事犯罪少,每年发生的刑事案件占总人口的比例只在万分之二左右;吸毒、卖淫嫖娼等旧社会遗毒得到根除,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基本禁绝; 人民群众敢于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地痞、村霸等流氓恶棍得到改造,其不良行为被矫正。 ☚ 四、农村社会治安 (二)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 ☛ 00015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