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一)商品粮基地建设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一)商品粮基地建设

(一)商品粮基地建设

1.建设情况。云南省自1986年开始到“八五”计划末,在国家扶持下,共安排投资28633万元,在15个地州市建设商品粮基地47个。按投资渠道分为两类:
❶基本建设资金投资的商品粮基地。从1987—1996年,国家投入基本建设资金8 4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940万元,省投资2070万元,地州市投资1 013万元,县市投资1 397万元。
❷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投资的商品粮基地。从1986—1995年,国家先后安排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20213万元,其中中央7 798万元,省6 141万元,地州市3 137万元,县3 137万元。群众、集体自筹7 798万元。投资主要安排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农业新技术推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和复合肥厂建设等。
2.建设成效。
(1)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商品粮基地建设,共新修和完善配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205件,修建排灌沟渠1 979千米,排灌站340个,新增库容13 704万立方米,改造中低产田地11.12万公顷,购置农业机械12 331台(件),新增灌溉面积3.32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15.15万公顷。通过项目建设完善了农业基地设施,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 提高了科技和社会化服务能力。10年间,新建县级农技推广中心18个,建设面积32 859平方米,新建和完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423个,建设面积11.2万平方米,新建种子仓库33 708平方米,晒场34 359平方米,建设良种繁育基地8 933公顷,新建农机加油站78个,建设面积17620平方米,新建农机修理点123个,建设面积26 467平方米。通过上述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农技推广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农机服务体系,配套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形成了办公、仓储、培训为一体,为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打下了基础,使种子、化肥、农药经营与技术服务相配套,农机修理、加油、培训、技术推广和服务相结合,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提高了科技服务的水平,增强了农技推广部门自身的活力。
(3) 增强了粮食生产发展后劲。10年来,商品粮基地粮食连续获得丰收。1995年47个商品粮基地粮食总产量626.3万吨, 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52.67%,比1985年增长28.21%,高出全省的增长幅度1.03个百分点。形成了丰年全省增产,基地增产更多,灾年全省减产,基地呈现稳产的势头(见表5-2-19)。基地在全省粮食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4) 促进了经济发展。商品粮基地的建设,为基地县实现粮食、财政、生态三大平衡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同时,也为全省实现粮食总量自求平衡、区域供求平衡作出了贡献。县域粮食供求状况的改善,促进
表5-2-19 云南省商品粮基地县粮食生产情况

单位:吨

 1985年
产量
1990年
产量
1995年
产量
1995年比
1985年±%
晋宁县
宜良县
嵩明县
昭通市
鲁甸县
盐津县
曲靖市
宣威市
富源县
罗平县
陆良县
楚雄市
姚安县
武定县
禄丰县
新平县
蒙自县
建水县
弥勒县
泸西县
文山县
砚山县
邱北县
广南县
景东县
景谷县
孟连县
景洪县
勐海县
大理市
宾川县
洱源县
鹤庆县
保山市
施甸县
腾冲县
龙陵县
梁河县
盈江县
陇川县
潞西县
丽江县
永胜县
沪水县
迪庆州
永德县
耿马县
82 700
129 170
115 415
163 690
74 275
71 750
264 690
340 385
134 465
130 275
180 910
106 235
60 725
64 270
100 980
76 835
70 935
99 675
109 985
71 905
71 580
81 540
86 175
113 020
91 345
77 615
28 945
101 770
93 995
128 755
78 500
99 140
78 030
246 960
90 695
160 560
61 880
37 555
84 950
48 250
124 375
110 655
109 745
25 650
59 575
79 840
64 260
92 511
152 277
125 537
153 462
48 661
74 860
319 308
348 269
166 395
146 412
210 618
135 972
73 293
80 674
124 167
86 038
86 454
122 552
127 766
82 515
86 620
85 459
92 796
141 953
107 074
91 783
36 956
117 734
120 618
137 914
100 573
105 943
84 662
270 129
92 767
178 769
66 567
45 996
113 835
69 098
145 124
121 182
123 240
41 230
67 748
94 863
73 097
95 173
165 394
132 903
193 824
51 222
79 347
351 793
414 000
190 750
153 177
208 186
166 258
82 662
86 042
150 292
95 906
86 967
146 327
133 883
98 905
97 860
107 358
123 517
173 450
127 907
109 090
42 288
131 472
124 356
149 908
126 523
120 002
92 973
291 597
115 500
178 463
71 620
43 485
122 015
71 180
150 167
128 682
137 587
45 318
73 748
114 720
78 944
15.1
28.0
15.2
18.4
9.4
10.6
32.9
21.6
41.8
17.6
15.1
56.5
36.1
33.9
48.8
24.8
22.6
46.8
21.7
37.9
36.7
31.7
43.3
53.5
40.0
40.6
46.1
29.2
32.3
16.4
61.2
21.0
19.1
18.1
27.3
11.2
15.7
15.8
43.6
47.5
20.7
16.3
25.4
76.7
23.8
43.7
22.9
合 计4 884 6305 570 4716 262 74128.2

了种植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1995年47个商品粮基地财政收入53.8亿元,占全省的45.31%;1999年粮食产量704.38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50.3%。
(5)加快了农业产业化步伐。商品粮基地的建设,按照商品生产发展的规律,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为目标,紧紧围绕粮食发展这一中心,把科研、推广、生产、服务、加工纳入建设内容,着力解决云南省粮食总量不足,品质不高的矛盾。在基地建设中,安排建设了一批与粮食生产和加工有关的种子加工、精米加工。复合肥生产以及经营服务等项目,用“技物配套”的方法,依托基地形成供种、供肥、后加工、信息、经营一条龙服务,加快了产业化发展步伐。
商品粮基地项目,从“九五”开始,改为粮食自给工程。
☚ 四、农业商品基地建设   (二)甘蔗基地建设 ☛

(一)商品粮基地建设

(一)商品粮基地建设

从1983年开始,中央与地方共同投资在全国粮食主产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品粮基地建设,河南省是重点省份之一。到1995年先后分7批建设了35个商品粮基地县,1个黄泛区农场,完善了11个基地县,总投资19 9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 440万元,省配套6 176万元,地(市)配套2 088万元,县配套2 246万元。已有27个县完成了建设任务,8个县尚等检查验收。
“六五”期间建设6个商品粮基地县(商水、郸城、淮阳、唐河、邓州、潢川)。共投资6 0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 000万元,省配套投资2 400万元,地(市)配套投资300万元,县配套300万元,建设期为3年(1983—1985年)。
“七五”期间分2批建设,17个县和1个黄泛区农场。总投资6 16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 080万元,省投资1 625.5万元,地(市)配套272.25万元,县配套729.25万元。第一批建设15个县,1个农场(安阳县、内黄、辉县、卫辉、济源、禹州、汝州、襄县、南阳县、新野、商丘县、虞城、扶沟、尉氏、杞县和黄泛区农场),共投资5 2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 600万元,省投资1 337.5万元,地(市)配套631.25万元,县配套631.25万元,建设期3年(1986—1988年)。第二批建设2个县(灵宝、陕县)共投资96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80万元,省配套288万元,地市配套96万元,县配套96万元,建设期2年。
“八五”第一批建设4个县(新安、渑池、嵩县、固始)。共投资1 94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970万元,省投资505万元,地(市)配套129万元,县配套336万元,建设期为2年(1991—1992年)。“八五”第二批建设6个县(光山、泌阳、温县、密县、宜阳、商城)。共投资3 75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 500万元,省投资1 125万元,地市配套562.5万元,县配套562.5万元,建设期为2年(1993—1994年)。“八五”第三批建设2个县(浚县、舞阳),共投资1 0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0万元,省投300万元,地(市)配套150万元,县配套150万元,建设期2年(1994—1995年)。
从“八五”第一批开始,为了弥补过去基地建设中投资的不足,在已建的基地县中选择部分基础设施尚有欠缺,对基地建设积极性高,建设成绩显著的县进行巩固完善。共巩固完善11个县,总投资1 1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90万元,省配套220万元,地(市)配套219万元,县配套171万元。“八五”第一批巩固完善的5个县(济源、禹州、汝州、卫辉、安阳县)共投资500万元,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为1:1。国家投250万元,省投资100万元,地(市)配套107万元,县配套43万元,建设期2年(1991—1992年)。“八五”第二批巩固完善的3个县(襄县、尉氏、内黄)共投资300万元,中央和地方投资比例为1:1.5,国家投120万元,省投资60万元,地(市)配套52万元,县配套68万元,建设期2年(1993—1994年)。“八五”第三批巩固完善的县3个(扶沟、灵宝、辉县)共投资300万元,投资比例仍为1:1.5,国家投资120万元,省投资60万元,地(市)配套60万元,县配套60万元,建设期2年(1995—1996年)。35个商品粮基地县经过投资,共建设和完善了34个县农技推广中心,507个乡区农技推广站,建设化验、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用房18.1万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25 900台件。35个基地县的种子推广服务体系得到完善,共建设完善县种子公司35个,建立种子基地5.2万公顷,种子仓库53 560平方米,种子晒场107 200平方米,购置种子加工机械532台套。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新打机井19 385眼,修水渠4 140公里,建设排灌站398个,改造中低产田7.73万公顷,新增灌溉面积10.67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23.87公顷,新增新型农机具16 300台套。
在搞好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同时,还认真抓好“以工补农”粮食征税基地建设。为了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保证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国家决定,在“七五”和“八五”期间,每年从乡镇企业增长的税收中,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安排10亿元,作为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建设粮食生产基地。
(1)“以工补农”粮食生产基地选定的条件和范围。“七五”期间,为贯彻中央扶持农业,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发展粮食生产的决定,省政府决定在河南省有计划地改造中低产田,建设一批以小麦为主的粮食生产基地县。本着重点使用资金,集中连片建设的原则,选择土地面积大、生产潜力大,粮食商品率较高和发展粮食生产有一定基础条件以及有资金配套能力的县作为粮食生产基地县。具体包括:息县、方城、镇平、社旗、正阳、上蔡、汝南、西平、遂平、西华、沈丘、项城、睢县、柘城、夏邑、民权、宁陵、通许、兰考、开封、新郑、中牟、鄢陵、许昌、长葛、郾城、临颍、叶县、原阳、延津、封丘、长垣、清丰、濮阳、武陟等35个县,并对原已安排为基地县的滑县、浚县、永城、鹿邑、太康县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七五”共计4个粮食生产基地县。“八五”期间,国家继续安排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省政府决定重点用于补充、完善、提高“七五”已建的40个粮食生产基地县,同时新增加了伊川、偃师、孟津、洛阳郊区、卢氏、内乡、荥阳、宝丰、确山、信阳县、罗山、淮滨等12个粮食生产基地县,粮食生产基地县总数已达52个。
(2)“以工补农”粮食征税基地建设的资金来源和投向。“七五”和“八五”期间,河南省共计投入“以工补农”粮食生产基地建设资金94 41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60 000万元(其中有偿12 233万元,占财政资金的21.4%),占总投资的63.5%;群众自筹资金34 412万元,占总投资的36.5%。在各级财政资金中,中央财政拨款24 000万元,占各级财政资金的40%;省财政安排11 908万元,占各级财政资金的19.8%;市(地)县财政配套24 092万元,占各级财政资金的40.2%(见历年投资情况表3-2-21)。

表3-2-21 “以工补农”粮食生产基地建设投资情况一览

单位:万元

年 份总 投 资国家投资省 投 资市 (地) 县投资自筹资金有偿资金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9 294
9 952
9 410
9 487
9 512
2 400
2 560
2 400
2 400
2 400
1 208
1 300
1 208
1 208
1 208
2 392
2 540
2 392
2 392
2 392
3 294
3 552
3 410
3 487
3 512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9 331
9 386
9 262
9 466
9 312
2 400
2 400
2 400
2 360
2 280
1 170
1 170
1 170
1 153
1 113
2 430
2 430
2 430
2 387
2 307
3 331
3 386
3 262
3 566
3 612
2 643
2 659
2 615
2 437
2 579
合 计94 41224 00011 90824 09234 41212 933

为了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河南省根据基地县及所在市(地)财政状况,规定了不同的负担比例。具体是:
❶财政状况好的,如郑州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濮阳市、安阳市,中央和省负担财政总投资的40%。
❷财政状况比较好的,如洛阳市、开封市、新乡市、许昌市、漯河市,中央和省负担财政总投资的50%。
❸财政状况一般的,如南市、三门峡市、鹤壁市,中央和省负担总投资的60%。
❹财政状况较差或很差的,如周口地区、信阳地区、商丘地区、驻马店地区,中央和省分别负担财政总投资的70%、70%和75%、80%。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 “七五”和“八五”期间资金具体投向是:水利方面共投资65 389万元(财政资金37 032万元,自筹资金28 357万元),占总投资的69.2%;农业方面共投资21 322万元(财政资金17 583万元,自筹资金3 739万元),占总投资的22.6%;农机方面共投资7 501万元(财政资金5 185万元,自筹资金2 316万元)占总投资的8.2%。
(3)“以工补农”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的主要项目和成效。
❶兴建了一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河南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始终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重点,本着连片建设、综合开发的原则,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以建设旱涝保收田为目标,使之建一片,成一片。10年来,总开发治理面积达到86.67万公顷,占52个粮食生产基地县耕地总面积的1/4,项目区内共计开挖排水沟19 792条、长20 240公里,修建桥涵45 799座,整修水渠14 959条、长11 383公里,新打机井54 846眼,修建机电灌站1 485座,铺设地下管道339.4公里,新增旱涝保收田53.8万公顷,初步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沟相连、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的高产稳产基地。
❷基本健全了县、乡(镇)两级农业服务组织,初步形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各地以建立健全乡级农业综合服务站为重点,适当完善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不断发展村级农业服务组织,初步形成了县乡村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10年来,共新建县农技中心8个,完善县农技中心44个,县种子公司38个,新建乡级农业综合站(包括农技站、种子站) 1 013个,乡水利服务站756个,农机维修站及加油站383个,共建库房13.5万平方米,化验室、营业室、培训室等6.5万平方米,配套各类仪器设备18.8万台(件)。
❸大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水平。10年来,共组织农业推广模式化栽培87.67万公顷次,建立良种繁育基地5万公顷,引进优良品种101.7万公顷次,组织高产高效开发174.67万公顷次,综合防治病虫害258.8万公顷次。
❹补助购置了一批农业机械,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10年来,共购置拖拉机1 052台,联合收割机311台,割晒机2 105台,秸秆还田机420台,精少量播种机5 268台,化肥深施机3 007台,脱粒机2 086台,其他机具6 812台。
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粮食生产稳步增长。“七五”期间40个粮食生产基地县累计增产粮食68亿公斤,向国家提供商品粮130亿公斤。1990年粮食总产达到138.6亿公斤,比建设前1983—1985年平均产量增加238亿公斤,增产幅度为20.7%。“八五”期间52个粮食生产基地县,1995年粮食产量达到186.6亿公斤,比建设前丰收的1990年又增加17.3亿公斤,增产幅度为9.3%。其中项目区累计增产粮食7.5亿公斤,增加经济收入17.14亿元。
☚ 四、种植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二)优质棉基地县建设 ☛
00003488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5 15: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