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社的发展历程
宁夏是从1952年春开始—1955年下半年,经过3年多的时间,全省基本上实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大体经历了重点试办、普遍发展、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重点试办阶段(1952年春—1954年夏)。1952年春,全省土地改革即将结束时,平罗县和银川市共建立了3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平罗县2个:
❶平罗县一区三乡新民村戴玉玺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于1952年农历正月初五,是宁夏建立最早的初级社,当时共有9户农民参加;
❷平罗县一区前进村莫如信农业生产合作社,也是1952年春耕时成立的,当时共有10户农民参加;
❸银川市罗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共有16户农民参加,是个回汉民联社。这3个初级社,尤其是戴玉玺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加强了领导,县长亲自抓,合作社合理安排土地种植、精耕细作,当年获得了丰收,亩均产混合粮236公斤,比全乡最好的互助组亩均多78.5公斤,比全乡最好的个体农户亩均多31公斤。这个初级社还与银川市罗家庄农业生产合作社,通过《宁夏日报》开展爱国生产挑应战活动,在全省影响较大。戴玉玺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这3个初级社,1952年都克服了重重困难,生产获得了丰收,社员生活得到了改善。
1953年初中共宁夏省委决定,全省再试办12个初级社,每县一个。到1953年夏季,实际试办了16个,自发办起来的有3个,加上原有的3个共22个。这一年省委和平罗县委根据莫如信社的全面情况,决定重点培养、帮助和树立莫如信农业生产合作社,使之成为宁夏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先锋和旗帜。1953年11月,省委召开了全省县委书记会议,学习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传达了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作会议精神,省委发出了《关于举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决定“今冬明春再办2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各县市委成立了研究室抓这项工作,各级领导亲自动手,深入组、社帮助解决问题。因此,1953年冬—1954年春,全省互助合作运动发展较快,原计划新建28个初级社,实际建了66个,全省共88个初级社,参加农户共1 290户,占全省总农户的6.8%。这次新建的66个初级社,都有1—2年长期互助组的基础,绝大部分是够条件的。在发展新社的同时,对原有的22个社进行了整顿。
2.普遍发展阶段(1954年夏—1955年秋)。1954年3月,省委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总结了全省互助合作工作,肯定了建社工作的成绩,分析了普遍建社的有利条件,提出进一步发展合作社的措施。为了推动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全省各地联系实际,再次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并在《宁夏日报》上开展了“农村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对比讨论会。”讨论会历时3个月,发表《社论》8篇和大量论述文章和典型经验,开辟了专题讲座,系统讲解互助合作的优越性、方针政策、组织管理办法等,全面介绍了全省互助合作运动的先进县——平罗县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及全省互助合作旗帜——莫如信农业社的经验。当时省委对互助合作运动形势作了如下估计:“按目前互助合作运动情况及总路线宣传后农民积极性看,各县今秋将要迎接一批群众继续要求建社的高潮的到来”。为此,省委于1954年7月先后召开了县委、区委书记会议和全省第二次互助合作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秋后的建社工作。这次会后不久,宁夏省建制撤销,变为银川专区和河东回族自治州,归甘肃省管辖(从1954—1958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之前的宁夏农业互助合作运动,重点叙述银川、河东两个地区的情况,对1958年9月划归宁夏的固原地区的农业互助合作情况只作简要叙述)。
1954年秋,银川、河东两个地区都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向县、区、乡三级干部传达贯彻省委两次会议的精神,并培训和抽调大批干部下乡,采取县委委员包区,区包乡,乡包组、社,党团员包农户的层层包干负责制,巩固和发展农业社和互助组。到1954年底,两个地区共建初级社1 008个,其中新建社990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比重银川地区为24%,河东地区为11%。还办了46个中社(50户以上),6个大社(100户以上)。1954年冬—1955年春的建社工作,虽然存在一些贪多贪大、急于求成等问题,但由于加强了领导,培训了骨干,采取乡提议、区审查、县批准的步骤,新建社大部分是在常年互助组的基础上建的,因此,有基础、有准备,发展比较顺利。1955年上半年,根据中共中央和甘肃省委关于“应该停止发展,全力转向巩固”的精神,银川、河东两个地区都决定秋收前严格控制,不再建社,集中力量办好现有社,达到社社增产、社社巩固的目的。
3.快速发展阶段(1955年秋—1956年2月)。1955年8月,传达了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后,农业合作化的形势急剧变化,银川、河东、固原3个地区都先后开会传达毛泽东同志的报告,并检查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各种“右倾保守思想”,重新修订原来的发展计划,使原来决定“暂停发展,全力进行整顿巩固”的方针,变成今冬明春要大力发展的形势。银川地委经过批判“右倾保守思想”后,决定1956年冬春使农业社翻一番半,新发展1 282个初级社,使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的50%以上,1957年达到80%以上,基本完成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河东地委决定:1956年使入社农户发展到总农户的34%,1957年达到60%,1958年达到80%;固原地区1954年才完成土地改革任务,到1954年共建初级社100个,入社农户仅占总农户的2.9%。但传达了毛泽东同志的《报告》,批判了“右倾保守思想”后,重新修定了原计划,提出:1956年发展到730个社,使入社农户达到24%;1957年入社农户达到56%,1958年达到80%的计划。
1955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了七届六中全会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毛泽东同志作了《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的总结报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后,银川、河东、固原3个地区再次批判“右倾保守思想”,修订原来的建社计划,与此同时,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迎接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宣传运动,并从地、市、县抽调大批干部投入农村开展建社工作。银川地区从1955年9月—1956年1月中旬4个多月时间内,使入社农户由原来占总农户的21.2%发展到84.5%,全专区基本实现了初级社。银川地委在给甘肃省委的报告中,总结了合作化大发展的原因后说:运动基本上是健康的,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有强拉富裕农民入社的偏向,有10%左右的农民存在各种顾虑,勉强入社;有些经济问题处理不当,主要是耕畜折价偏低,互利原则贯彻不够,建社时间仓促,各项工作尚未安排就绪,生产管理不善,劳动组织混乱,遗留问题较多。河东地区仅用3个月时间,就使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的81.2%。当时省委领导同志在《关于检查银川、河东两专区农业合作化运动情况的报告》中说:河东自治州的合作化运动情况,总的看来,发展是迅速的,情况基本上也是良好的。存在的问题是工作不够深入细致,有的地方建社时间太短,有的仅用了10天时间;有些干部不注意做思想发动工作,而是由干部带着红旗,那里建社就在那里插红旗,发生群众抢红旗的形式主义作法。强调当前应大力做好整顿工作;固原地区从1955年11月—12月不到2个月时间,就使入社农户发展到占总农户的66%,增加了2.4倍。另外,还有409个社已搭起了架子,这些初级社建成后,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的81%,全地区基本实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地委生产合作部在《关于固原地区一个半月来建社情况和今后整社意见》中说:今年新建社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但由于合作化运动猛烈开展,速度快,规模大,工作不够细致,发生了一些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把领导重心转移到整社和生产方面来。从1956年3月以后,3个地区很快开始了试办高级社,小社并大社,普遍转办高级社的工作,初级社不仅很少发展,而且大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