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49—1957年
1950年, 全县完成土地改革, 几千年封建剥削制度宣告终结, 农业生产力得到解放。党和政府及时引导农民组织起来, 走互助合作道路, 1952年建立互助组5 228个, 由点到面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继而发动组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冬, 全县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41个, 98.04%农户入社。1956年, 基本完成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实行公私合营或参加合作组织。在土地改革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推动下, 全县工农业总产值, 1949—1957年年均增长9%左右, 1957年为2.71亿元, 其中工业占42.42%, 农业占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