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攫人首玉佩
龙山文化至商。高10.2厘米,宽4.9厘米。上海博物馆藏。玉料呈黄褐色,质地细润,镂雕和浅浮雕兼施,两面纹饰相同。一小鹰踏于大鹰的背部,方向与大鹰相背。大鹰的爪下有一小人首,长发向后方背垂,脑后有镂空的纹饰。鹰的胸前头后有枝叶形镂空纹饰。羽翅和人的五官施以剔地阳纹,形成浅浮雕的效果。造型生动,纹饰古朴。北京故宫博物院、天津市艺术博物馆均藏有以鹰和人首为题材的玉佩。有专家认为鹰是古代部落图腾,人头像可能是战俘的人首,用作祭祀鹰图腾。另有人认为这种玉佩是以鹰命名的氏族的族徽。还有专家对国内外现存的这类古玉器研究后提出,玉器上的鹰表现勇鸷。从人首的装扮及表情推断并非所斩获的人头,而是具有某种神性。鹰和人首结合在一起,用以表现所崇拜的神或先人的勇敢精神。目前所存这种玉佩均为传世品,尚无考古发掘的佐证。以往多将它定为商代,近来一些中外学者考证后认为它是龙山文化晚期或夏文化遗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