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西安市辖县。位于西安市区东北43公里处。陕西省主要农业区和笼养鸡基地县。东、东南与临潼县毗连,南临灞桥区、未央区,西南靠咸阳市,西临泾阳县,北、西北与三原县接壤。面积2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4万亩。地处关中盆地中部,地形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势平坦。海拔最高414米,最低354米,县城海拔380米。南部有奉正原,西南部有鹿苑原。气候属暖温带。年平均温度13.3℃。年降水量504.7毫米。年日照2267小时。无霜期212天。该县自然条件优越,土地平坦肥沃,气候温和,地下水丰富。泾、渭河两岸有沙石可取,县南的奉正原土层厚,土质好。渭河横贯南部,境内流长22.5公里。泾河由西向东,境内流长13公里。两河汇合于县境南部船张、上马渡村一带。人口21.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9.8万人,占90%。境内居民以汉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9%以上。少数民族有满、蒙、回、维吾尔、布依、壮、土等7个民族。县辖鹿苑、通远、耿镇3个镇,以及药惠、姬家、崇皇、张卜、榆楚、湾子、马家湾7个乡。县人民政府驻鹿苑镇。 该县始建于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因境内有奉正原,原体高隆,称原为陵,故名高陵。西汉平帝元始四年,王莽改名千春。东汉初复名高陵,曹魏黄初元年(220)改名高陆。隋大业二年(606)改高陵至今。1949年后,初属三原分区。1950年5月属咸阳专区。1953年1月改属渭南专区。1956年10月由省直辖。1959年1月1日撤销县制,为高陵公社,属三原县。1961年9月1日恢复县制,属咸阳专区。1983年10月5日划归西安市,为市属县。该县古时系汉唐京城近畿,境内多名胜古迹。县城东南的昭慧院塔,高53米,为八角十三级密檐式砖塔,每层有角兽,系有104个铁铃。唐大学士裴度撰文、大书法家柳公权书写的唐西平郡王李晟碑兀竖在县城偏东8公里渭桥村,称之为“三绝碑”。在耿镇白家嘴村西有唐代的东渭桥遗址,还有新石器时代遗址、汉唐以来的城治遗址以及古墓葬等10多处。“泾渭分明”的典故,就出自高陵县马家湾乡之东,这里是泾渭两河交汇之处,由于泾水清,渭水浊,两河交汇,形成明显的界限,景象壮观。该县历史悠久,人才诸多。汉末有注释《汉书》并撰有《汉书音义》的如淳;唐代有参与编撰唐初律令、礼典并参与主持修定我国第一部国家药典《新修本草》的于志宁;元代有参加编制我国古代最优秀的历法《授时历》的杨恭懿,他推算出的一年的时间,比地球绕太阳一周的实际时间只差二十六秒;明代有著名理学家吕泾野,著有《四书因问》、《高陵县志》等。该县历来为良好的农作区。境内土壤为沿泾、渭河形成的一、二级阶地和滩地。一级阶地面积最大,二级阶地次之,滩地最少。土壤分为四类:淤土类,主要分布于县境中、北部的8个乡(镇)的川平地及泾、渭河两岸新滩地和河心滩上,约占总土地面积的2/3;垆土类,主要分布于奉正原及鹿苑原原面上;潮土类,主要分布于耿镇及药惠乡银王村向南到杨铁庄一带;黄土性土类,主要分布于姬家、崇皇、榆楚、张卜4个乡的原边或原面凹地上及马家湾乡米家崖到陈家滩一带。该县为引泾灌区,沿泾、渭河岸修建抽水站10多处。利用地下水资源,打机井3775眼。水浇地面积28.6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97%。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经济作物有棉花、蔬菜、油菜、花生、豆类、西瓜、甜瓜及桃、杏、枣、苹果、梨等。1990年粮食总产量1.69亿公斤。发展以笼养鸡为重点的多种经营,为全省禽蛋商品生产基地县。1990年全县养鸡存栏147万只,生产鲜蛋1598万公斤。百只鸡以上的专业户有6000多户,占总农户的12.8%。其中5000——10000只户办鸡场4个。全县建有5个基地乡和17个基地村,基地乡年产商品蛋占全县总产量的30%以上。全县平均日产蛋4.4万公斤,商品率达到95%以上。全县户均养鸡30只,人均生产鲜蛋81公斤多。仅养鸡一项人均收入160多元。全县养鸡产值达3380万元,占农村多种经营产值的48.8%。全县已建立起种鸡场5个和一批种鸡饲养专业户,建立了80多个孵化场 (点),拥有电孵机160多台,总容蛋量120多万枚,种蛋、鸡苗远销省内外。养鸡业的发展,为粮食生产增加了投入,仅鸡粪年产700多万公斤。养鸡业也带动了地方工业的发展,围绕养鸡业全县先后建立了鸡笼加工厂、纸箱厂、饲料厂、肉鸡屠宰厂等,促进了其他各业的发展。该县生产的商品蛋不但远销省内外,而且为国家出口换取外汇。以养鸡业为中心的多种经营,曾获国家农业部“丰收计划”二等奖,省农村科技进步一等奖。该县淡水养鱼、奶牛、奶山羊等近年也有较大发展。耿镇大西瓜、夹滩红萝卜、豁口桃,素称“高陵三甜”。蔬菜、瓜果品种较多,种植面积3.4万多亩。全县有工业企业1840个,职工1.1万人。工业产值5814万元,乡镇工业产值5332万元,占县属工业产值的48%。县办工业主要有农机修造、电机修配、建材、化肥、面粉、造纸、食品、水泥、印刷、纺织、针织及汽车修理等。“贡枣”、“盐渍姬菇”等获中国食品工业成果10年成就展示会优秀新产品奖,年产值300多万元,产品远销美、日、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内交通便利,咸铜铁路从境西通过;西三一级公路、咸阳机场专线经该县与西安相通。公路干支线13条,长287.5公里。乡乡通柏油路,村村通汽车。邮电局、所6个,邮程560公里。年报纸发行量140多万份,杂志发行量18.6万多份。商业网点1479个,从业人员4227人。社会商品零售额8051万元。年财政收入1007.2万元,财政支出1806万元。中等学校19所,教师1121人,在校学生1.1万人;职业中学1所,教职工27人; 小学95所,教师1283人,在校学生2.28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科技人员2424人,其中获得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2281人。县城内建有剧院、电影院、文化馆、体育场、工人俱乐部等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卫生机构29个,医护人员558人,病床298张。有设备良好的招待所和饭店,可接待中外游客。199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624元,职工年平均工资1530.69元。
高陵县(古) 秦孝公时(前361—前338)设置。因高陵邑得名。故址在今高陵县西500米。辖区约为今高陵县地。新莽改名千春县。东汉复名高陵。曹魏黄初元年(220)改名高陆县。北魏神䴥三年(430)迁治今高陵县城。隋大业二年 (606) 复名高陵县。 高陵县西安市辖县。位于陕西省中部。黄河支流渭河流经南部。西周为高陵邑。战国秦昭王封其同母弟公子显为高陵君,后置高陵县,治所在今高陵县西南。西汉属左冯翊;东汉为左冯翊治。三国魏黄初元年(220年)改名高陆县,属京兆郡。北魏移治今高陵县,为冯翊郡治。隋大业二年(606年)复名高陵县,属京兆郡。唐属京兆府。元属奉元路。明清属西安府。民国初属关中道,1928年属陕西省。1958年废,入三原县。1961年复置高陵县。 高陵县战国秦置,治所在今陕西高陵县西南。三国魏黄初元年(220年)改为高陆县。北魏移治今高陵县。隋大业二年(606年)复名高陵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