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制南京国民政府于1939年对文官高等考试方法和程序所进行的变革。法律依据是国防最高委员会1939年通过、1942年修订的《高等考试分为初试再试并加以训练办法》。具体内容为,将高等考试分为初试和再试,初试及格经训练期满举行再试,再试及格发给证书,分发任用;高等考试之初试,得酌察情形将第一、二、三试合并为笔试一试举行;初试及格人员除技术训练及特殊情形外,均由中央政治学校负责训练,训练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高考改制在初试、再试之间增加了训练阶段,是对高等文官考试的一次重大变革。参见“高等考试分为初试再试并加以训练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