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压病high intraocular pressure disease
“高眼压”一词最早出现于60年代,但无统一的定义。目前认为,高眼压是“眼压≥21mmHg,无青光眼视野和视神经损害,前房角开放。”Armaly指出,高眼压是一种状态,不是一种疾病,故不应作为诊断。Nesterov将高眼压分为4型:Ⅰ型:正常人群眼压相对偏高;Ⅱ型:对眼压计操作产生不正常眼压反应的健康个体;Ⅲ型:早期青光眼;Ⅳ型:真性高眼压。第Ⅰ、Ⅱ型称为假性高眼压,可能与病人眼外肌张力增加和测量时房水增加有关。Levene提出“原发性高眼压”一词,其内容为:
❶双眼视野正常或可疑;
❷一眼或双眼眼压异常或可疑;
❸双眼典型开房角;
❹无色素播散综合征和假性晶体囊膜剥脱;
❺视盘:一眼或双眼不正常、正常或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