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孔子所主张的事君之道。
意谓不要欺骗君主,但也不要怕冒犯他。《论语·宪问》:“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事君之道,义不可欺,当能犯颜谏争。
”刘宝楠《论语正义》:“注以‘勿欺’即谓能犯颜谏争也。”而朱熹则认为“子路性勇,凡言于人君,要他听,或至于说得太过,则近乎欺”(《朱子语类》卷四十四),以言过其实为欺。孔子的这种事君之道对儒家后继者影响颇大。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