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稱“駮”。古代臣下上天子書奏之一種,爲駮正他人之議論,因稱。始於秦,後世因之。《漢書·于定國傳》:“陳萬年與定國並位八年,論議無所拂,後貢禹代爲御史大夫,數處駮議。”漢·蔡邕《獨斷》卷上:“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臺閣有所正處而獨執異議者,曰駮議。駮議曰:某官某甲議以爲如是,下言臣愚戆議異。其非駮議,不言議異。其合於上意者,文執曰:某官某甲議可。”《後漢書·應劭傳》:“集駮議三十篇,以類相從,凡八十二事,是《漢書》二十五,《漢記》四,皆删叙潤色,以全本體。”《文選·表上》唐·李善注:“至秦并天下,改爲表。揔有四品……四曰駮,准覆平論有異事進之口駮。六國及秦漢兼謂之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