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界乡议局港英当局接管新界以后,即派人赴新界乡村访问各乡族中长老,对他们进行“宣抚”。答应承认原有各乡乡长的合法地位,请他们协助当局工作,缓和当局与新界人民的矛盾。1923年香港政府宣布的土地划分为屋地和农地,限制新界各乡人民,不能在有契约的农地上建造房屋,这就严重触犯了新界乡民的利益,受到新界各乡民激烈反对。各乡绅、村民代表召集会议,成立“租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作为代表新界地区人民的组织,向港英在新界的统治机构——新界理民府交涉,使当局终止了这项政策的执行。1925年,在金文泰担任总督期间内,又将“租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改名为“新界乡议局”。香港当局承认这个组织是香港政府在新界施行新政策的咨询机构,这样就成了正式的法定组织。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新市镇的陆续出现,香港当局为了更有效的统治这一地区,将“新界乡议局”发展成为现在的区域市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