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县丞
清朝香山县令的辅佐官员及其机构,因分防澳门,故又称分防澳门县丞。澳门原属香山县,开埠以后,仍由香山县管辖,重大民事和刑事事务均由该县知县处理。清朝雍正九年 (1731年),两广总督郝玉麟向清朝政府提出,在香山县前山寨设立县丞衙门,作为香山县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管理澳门的民夷事务。清乾隆八年 (1743年),县丞衙门从前山移至澳门望厦村,后又迁至今澳门芦石塘与草堆街之间的佐堂栏尾设佐堂官署。1849年3月,因澳葡当局捣毁衙门,遂又迁回前山。香山县丞从1731年起设立,至1906年终止。在此期间,清朝政府先后共派出57任香山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