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于1999年5月18日经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自5月29日公布施行。该条例共分五章。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制定该条例的目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范围及主管部门。第二章审定与进口管理。主要规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的生产和审定办法、标准及程序等。第三章生产、经营管理,主要规定了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的设立条例、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的管理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标准、原料配方、产品成份及对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的管理办法和资格要求等内容。第四章罚则。主要规定违反本条例的处罚办法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主要规定了条例中一些专有名词的含义及该条例的施行日期。该条例的制定对于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为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的条例。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该 《条例》共5章51条,包括总则,审定和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法律责任及附则。 ❶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❷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资料。 ❸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 00002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