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毛利
饮食品销售价格减去原材料成本后的余额。包括加工服务经营费用 (亦称生产经营费用)、利润和税金三个部分。加工服务经营费用是加工、销售、服务全过程各项费用的总和。一般包括燃料费 (少数地区将燃料费列入原材料成本项目)、水电费、物料消耗、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家具用具摊销、修理费、运杂费、企业管理费、其他费用等项目。加工服务经营费用水平 (即费用率) 一般应以同一经营类型、同一等级企业的正常合理经营的中等费用水平为标准。加工服务经营费用加上原材料成本,相当于一般商品价格中的“生产成本”。因此,从经济性质上看,饮食业毛利实际上包括了饮食品生产成本的一部分。毛利中的利润包括生产加工利润和销售利润两部分。应该以饮食企业历年正常合理经营的情况,并参照其他行业的利润水平合理加以规定。不同地区、不同等级的企业和不同经营类型、不同品种的饮食品,由于服务对象及周转快慢不同等,其成本利润率应有所区别。饮食业毛利水平通常用毛利率来计算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