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加纳机动渔船作业资格立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加纳机动渔船作业资格立法 加纳《渔业法规》第12条规定:(1)吃水线长度超过8米的机动渔船在航行时或在进行捕捞作业时都必须有一名持有捕捞船长资格证书的人负责。(2)本条中所述的这种资格证书的格式应为本法规表5中所述的格式并应由许可证发放官员发放给申请获得这种证书的如下人员:通过许可证发放官员规定的考试;许可证发放官员确认其适合于负责机动渔船;和支付考试费并支付资格证书发放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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