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化条约法国沦越南为其殖民地的条约。因在阮氏王朝京城顺化签订,故名。共两次,分别于1883年8月和1884年6月缔结。依约:越南“接受法国的保护”,法国总理越南与一切外国的关系;平顺省并入南圻法国直辖殖民地;东京行政由法国公使节制;法国有权在越南各地驻军等。 顺化条约近代法国变越南为其殖民地的条约。因在越南顺化签订,故名。计有两次:第一次于1883年8月25日订立,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越南承认和接受法国的“保护权”,平顺省并入南圻法国直辖殖民地;东京(北圻)行政由法国监督节制等。第二次于1884年6月6日签订,共19条。主要内容包括:越南接受法国“保护”,对外法国代表越南,法国有权在越南各地驻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