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利润预测
测算拟建项目投产后为企业自身的积累能力。企业利润是从企业积累中剔除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直接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是衡量和评价拟建项目经济合理性的重要指标。企业经营利润的总额通常由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三部分组成,在作项目评估时,一般只测算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两部分因数额不大,难以预先准确测定,故不予考虑。企业销售利润系指销售自制产品可获取的利润。评估时可利用规范的“利润估算表”,借助“销售收入与销售税金估算表”和“产品成本估算表”的测算成果,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去销售税金、工厂成本、销售费用和技术转让费去测定。应当注意的是,按照我国现行财税制度,企业从销售利润中依率计缴所得税和调节税后的利润才是留作企业自主支配的资金。企业投产初期应对国家提供的建设投资贷款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因此,在还贷期间,企业从自留利润中按国家规定比率留足企业基金、奖励基金及新产品试制基金后的剩余利润,应全部用于还款。预测企业利润时,对企业利润及其留利部分的分配,均应一并予以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