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顶戴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顶戴 顶戴敬礼,这里是感谢的意思。 ☚ 南宫一定入选 何景明 ☛ 顶戴 亦称“顶带”。清代区别官员品级的帽饰。帽顶缀红色之缨,中央为珠形饰物,用珊瑚、宝石、铜等制成,分为红、蓝、白等色,以区别等级。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之人某品顶戴,亦可对次一等官员赏加较高的顶戴,以示恩宠。如总督为从一品官,赏给头品顶戴,即享受正一品待遇。 顶戴 顶戴意为敬礼,清代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帽饰。清代官员帽子上的顶珠色质不同,有红宝石、珊瑚、蓝宝石、青金石、水晶、金等。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的人某品顶戴,也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亦称顶子。其待遇按所加顶戴计算。如总督为从一品官,赏加头品顶戴,即按正一品待遇。 顶戴 顶戴dǐng dài承戴在头上。表示尊敬供奉。晁端礼《殢人娇》:“天天若许,长长偎傍,顶戴着、一生也即不枉。”(1—442) ☚ 丁香结 顶头 ☛ 顶戴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服饰。宋陈亮《龙川词·卜算子》:“顶戴御袍黄,叠秀金陵吐。”清制,官品以帽上顶珠色质为别,谓之顶戴,亦称顶子。有红宝石、珊瑚、蓝宝石、青金石、水晶、砗磲、金之别,其制始于雍正四年。参阅《清史稿·舆服志》二。 古代名物 > 冠服類 > 首服部 > 冠帽飾 > 頂子 > 頂戴 頂戴 dǐngdài 即頂子。 顶替 顶替顶(顶名;顶戴;以次~好) 抵替 ☚ 代行 顶责 ☛ 戴上 戴上戴(~花;~眼镜) 搭 扣 顶 穿取 另见:帽子 ☚ 戴、脱 脱去 ☛ 感恩 感恩见德 衔恩 顶戴 ☚ 感激 感戴 ☛ 敬礼,致敬 敬礼,致敬顶礼 顶敬 另见:表示 敬意 敬辞 ☚ 致敬 示意 ☛ 拥戴 拥戴奉(奉戴;翼奉) 捧 顶戴 胥戴 ☚ 拥护 赠送 ☛ 帽饰 帽饰冠饰 ☚ 刀饰 面饰 ☛ 供奉 供奉祭 供献 顶戴 另见:摆放 福物 福食 牲物 烧香 跪拜 ☚ 出家 祭献 ☛ 继承 继承继(继绍;继受;继述;继祀;继缵;传继) 承(承继;承袭;承受;经承;统承) 迪 绍(绍承;绍述;绍继;修绍) 似(似续) 嗣(嗣承;嗣袭;嗣绍;起嗣) 踵(踵迹;踵继;踵躅) 绳(~其祖武) 续(似续;接续;嗣续) 袭(袭承;袭荷) 纂(纂承;纂绍;纂继;纂袭) 缵(缵继;缵承;缵绍) 顶戴 秉赋 负荷 似续 因循 另见:承接 接替 连续 事业 作风 财产 ☚ 继承 继承前人 ☛ 各种礼节 各种礼节关于饮酒的礼节:酒礼 ☚ 礼节 风俗 ☛ 承受 承受承(袭承) 受(担受;吃受;耽受;经受;禁受) 秉(秉赋) 禀(禀受) 荷(荷佩;荷蒙;曲荷)搁(~得住) 载 当(当得;禁当) 膺(膺受;膺荷;缵膺) 盛该 擎(擎受) 负 背(~债) 任 顶戴 请佃 另见:忍受 接受 承担 考验 ☚ 承受 经受 ☛ 顶戴dǐngdài也作“顶子”。清代区别等级的帽饰,亦代指官位。官员礼帽均缀红缨,帽顶中央为珠形帽饰,以珊瑚、宝石、铜等制成,按品级而分质、色。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之人以某品顶戴,亦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乾隆以后,朝廷因财政开支不足,采取“开捐”的办法,实行捐官。一些无官职的商贾、名流就不惜花重金,捐个“顶子”,以抬高身价,荣耀乡里。这种捐官的办法,至道光、咸丰朝已成定制。清赵遵路《榆巢杂识》:“乾隆壬寅冬,渝将王贝勒贝子公之子嗣,俱照蒙古王公台吉之例,分别给予顶戴,其余闲散,一概给四品顶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回:“桂花带了土老儿到京城里去,居然同他捐了一个二品顶戴的道台。”太平天国杨秀清、萧朝贵《奉天讨胡檄布四方谕》:“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 顶戴俗称“顶子”。清代官员所戴冠顶镶嵌的宝石。与花翎一样,是清代特有的标志官员品秩的方法,所以常统称“顶戴花翎”。按清朝的规定,从皇帝到各级官员,无论穿礼服、吉服、乃至常服,在所戴的朝冠或吉服冠的冠顶之上,都要镶嵌各色宝石和素金,以示品秩,以辨等威。最初定制:皇帝穿朝服时戴东珠宝石顶,穿便服时戴红软绒结顶,大臣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七品用素金,八品用阴文镂花金,九品用阳文镂花金。到雍正、乾隆朝后,逐渐用颜色相同的玻璃代替宝石,素金顶也被黄铜所代替了。无顶珠者,即无品级。如果官员犯法,在革去官职的同时,必须将帽上顶珠取下,表示已不带官职。 顶戴清代区别等级的帽饰。官员礼帽均缀红缨,帽顶中央为珠形帽饰,以珊瑚、宝石、铜等制成,按品级而分质色。通常皇帝也可赏给无官之人以某品顶戴,亦可对次一等的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例如,总督为从一品官,赏加头品顶戴,即等于按正一品待遇。 顶戴 顶戴俗称“顶子”。是清朝官服制度中特有的一种标志品秩的冠饰。按照《清会典》规定,清朝从皇帝到各级官员,无论是穿礼服或吉服乃至常服,都要在所戴官服或吉服的冠顶之上,以各色宝石和素金,表示出本人的品秩,以辨等威。 ☚ 蓝翎 面衣 ☛ 顶戴 顶戴又名“顶子”、“顶珠”。指清朝文武官员所戴冠顶上镶嵌的宝石。是清朝特有的区别官员品级的重要标志。按《清会典》 规定,清朝从皇帝到各级官员,无论穿朝服还是礼服,都要在所戴冠帽顶上装饰不同的宝石或素金,以表示本人的品序。冠帽分朝冠(上朝时戴) 和吉服冠 (祭祀时戴)两种。朝冠顶子分三层: 上是尖形宝石,中是球形宝珠,下是金属底座。吉服冠顶只分球形宝珠及金属底座两部分。清朝以顶戴的质料和颜色来分别官阶的品级。皇帝的冠顶 “……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龙四,饰东珠如其数,上衔大珍珠一。”皇后冠顶” ……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凤,饰东珠各三,珍珠各十七,上衔大东珠一。(《清史稿·舆服志》)。雍正四年 (1726) 雍正八年(1730),清朝还两次对王公大臣、各级官员的帽顶做了例戴规定。凡亲王、世子、郡王贝勒及一品官顶衔红宝石; 固伦额驸、和硕额驸、民公、侯伯及二品官顶衔花珊瑚; 奉国将军及三品官顶衔蓝宝石; 奉恩将军及四品官顶衔青金石; 五品官顶衔水晶石; 六品官顶衔砗磲; 七品官顶衔素金; 八品官顶衔阴文镂花金; 九品官顶衔阳文镂花金。世宗(1723—1735)、高宗 (1735—1795) 以后,因逐渐用透明、不透明的玻璃——亮顶、湿顶来代替宝石,称呼上也发生了变化。如称一品为亮红顶,二品为涅红顶,素金顶也被黄铜所代替。清朝顶戴除例戴外,还有赏戴之说。如: 嘉庆五年 (1800),清臣勒保因作战有功,“得旨嘉奖,赏三品顶带,并御书‘福’ 字赐之” ( 《清史列传》)。顶子只能按品级戴用,不能越级。清朝官员犯法,在奉旨革去官职的同时,还必须摘去帽子上的顶戴,表示已不带官职。乾隆五年(1740),为革职提督杨凯、总兵杨谦二人仍着官服之事,乾隆曾专门下谕斥曰: “国家章服之制,所以辨等威,重名器也。越次踰分,尚且不可,若以革职之人,滥用命官之顶带,其肆妄之咎,更不可宽。……著将杨凯、杨谦交与该省督抚。照例拟罪。” 可见清代冠服等级制度的森严。乾隆以后,朝廷为了解决一部分财政开支的不足,采取“开指” 的办法,实行捐官。一些无官职的商贾、名流就不惜花重金,捐个“顶子”。以抬高身价,荣耀乡里。这种捐官的办法,至道光、咸丰朝已成定制。 顶戴花翎 ☚ 补子 朝珠 ☛ 顶戴清代用以区别官品等级的帽顶饰物。据《清会典事例·礼部·冠服》所载:一二品官为红顶子,质为珊瑚(一品)、花儿珊瑚(二品);三四品用蓝顶子,质为亮蓝宝石(三品)、涅蓝宝石(四品);五六品白顶子,质用水晶(五品),砗磲(六品);七八九品黄顶子,质用金。一品以上,王公用紫宝石;皇帝则用红绒结为顶子。 顶戴见“文化”中的“顶戴”。 顶戴清代用以区别官员等级的帽饰。通常皇帝可赏给无官的人某品顶戴,亦可以对次一等的官员赏加较高级的顶戴,以示恩宠。例如总督为从一品官,赏加头品顶戴,即等于按正一品待遇。戴亦作带。官员礼帽帽顶均缀红色之缨,帽顶中央为珠形帽饰,以珊瑚、宝石、铜等制成,按品级而分质色,一、二品红色,三、四品蓝色,五、六品白色,六品以下用铜金色。 顶戴清制,官服帽顶珠形因官品不同而异,称为顶戴, 亦称顶带。据《清史稿·舆服志二》记载, 凡文武官员,一品用红宝石,二品用镂花珊瑚,三品用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石,六品用砗磲,七品用素金,八品与九品俱用金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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