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师的培训提高
音乐教师的培训提高一般可分为4个层次:
❶对不具备合格学历,教学能力比较低的教师,首先要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上课必用的最基本的教材内容与教学方法。然后再创造条件,让他们系统地进修文化专业知识。
❷对已具备合格学历,但教学尚有一定困难的教师,主要帮助他们进修教材教法,演练实际技能,提高教学能力(如,学习掌握课堂教学的组织方法;教学结构方式的具体设计;教学的时间和空间的有效控制和利用;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教学工作效率的提高等)。
❸对没有合格学历,但能基本适应教学工作的教师,应鼓励、组织他们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使其达到相应程度。
❹对于已具备合格学历并有较强教学能力的教师,应鼓励他们深入钻研,不断地接受新知识,拓宽知识面,在教育和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对于那些基础扎实、经验丰富、教学有特色的教师,应鼓励他们不断努力,争取成为音乐教学的专家。音乐教师的培训提高以不脱产或半脱产为主,脱产进修为辅。高中音乐(艺术)教师的培训工作由省集中进行,初中音乐(艺术)教师的培训工作由地区(市、州、盟)间开展协作,分片设点。电视师院、电大应设中学音乐教育专业,培训不具备合格学历的在职音乐教师。积极地组织和指导教师密切地结合教学工作进行自学和互教,是中学音乐在职教师最基本、最经常、最普遍的进修方式。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要帮助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实践中边教边学,不断提高,要鼓励老教师带新教师。要充分发挥音乐(艺术)教研组在培训提高师资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