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技能教学
属于音乐教学能力训练的范围。它包括培养学生具有独立的视唱能力,音乐听觉与音乐记忆的能力,正确的节奏感与较完整地演唱歌曲的能力。音乐技能训练首先必须与音乐基础理论的学习结合进行,如要求学生较系统地学习乐理知识,简、线谱记谱法,学习必要的音乐常识,如关于歌曲曲式结构的一般常识等,必须在正确理论知识的指导下,进行技能教学。其次,还应重视掌握循序渐进的原则,能力的养成必须经过日积月累的培养、实践,逐步形成,因此,要坚持进行持久的训练。第三,要求技能教学应与培养学生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的情感密切结合,不脱离学习音乐艺术的总目的进行技能训练,每次在进行重复训练时,都应有新的要求,做到生动活泼,防止枯燥;方法要灵活多样,如可选用认读、听辨正误、练唱、记写等多种方法穿插进行,同时还应兼顾教法的趣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