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褒以盗治盗案
西魏文帝大统(公元535—551年)年间,韩褒任北雍州刺史,当地多有偷盗抢劫发生。韩褒秘密查访,发现都是豪强富户干的。他表面上装做不知,以隆重的礼节招待豪强富户,对他们说:“我这个刺史是读书人出身,哪里懂得督察盗贼?全靠你们这些人和我共同分忧啊”。便把平常为害乡里的凶顽少年召来,委任为主帅,给他们划好分管地界,凡管界内发生盗劫案而主帅不能捕获的,就以故意放纵盗贼论处。于是这些人惶恐自首认罪说:“以前发生的盗劫案,都是我们干的”。并把所有的同伙都开列了姓名,对那些逃亡隐藏起来的人也都指出了所在地点。韩褒把盗贼名册藏好,在州城门口贴了一张很大的告示,说:“自知盗劫的人,速来自首,即可免罪。本月内不来自首之人,判弃市罪,官府籍没其妻子儿女并赏给先行自首的人”。十天之间,众盗贼全部自首。韩褒拿出名册核对,毫无差异,于是一律赦免了他们的罪行,允许他们改过自新。从此北雍州境内,盗劫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