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根据地信用
从1927~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革命根据地所开展的信用活动。
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信用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深入农村,开展武装斗争,建立了革命根据地。为了发展根据地的经济,掌握财政金融命脉,支援武装斗争,各根据地先后建立了自己的信用体制。从1927~1931年间,各根据地共建立了38家银行。1927年1月,在湖南浏阳成立了最早的革命根据地银行——浏东平民银行。同年冬,在闽西的上杭县蛟洋区成立了农民银行。1928年2月,在广东海陆丰根据地成立了劳动银行。随后,在赣南闽西根据地成立了东古平民银行,还设立过分行。从1930年起,其他根据地也成立过银行,但这些银行,一般没有规模,信用活动很少。随着根据地的变化,银行有的关停或消失。真正有规模,有较多信用活动的,是1931年在瑞金根据苏维埃代表大会决定,并于1932年2月1日正式成立的国家银行。它除了办理一般银行业务外,还受权发行钞票,代理国库,代理发行公债等。
抗日战争时期的革命根据地信用 1935年随红军长征到陕北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与原在陕北的陕甘晋苏维埃银行合并后,改为国家银行西北分行。1937年陕甘宁边区成立后,同年10月1日它又改名为陕北的陕甘宁边区银行,总行设在廷安,并在绥德、三边、陇东、关中设立了四个分行。这个边区银行的成立,在全国各抗日根据地中,具有典范指导作用,随后各根据地都相继成立了银行,它们对发展生产,保障供给,支援抗日战争,起了重要作用。
晋察冀边区银行 于1938年5月成立,总行设在河北阜平。先后又在冀中、冀晋、冀察、冀东设分行。
冀南银行 1938年10月由冀南行政公署设立的晋冀鲁豫边区银行。总行设在太行区内。还包括先后并入的上党银行、鲁西银行。该行还设立了太岳、太行、冀南、冀鲁豫等七个分行。
北海银行 1938年8月,八路军山东纵队在胶东地区以办股份公司的形式,组成北海银行,总行设在掖县。1940年春迁到鲁中临沂。下设有胶东、渤海、济海、鲁中南等分行。
西北农民银行 1940年初, 由兴县地方农民银行为基础建立的边区银行。
江淮银行 1941年成立,总行设在盐城。盐阜银行 1941年6月成立,总行设在张圩。华中银行 1945年8月成立,总行设在淮阴。
另外,淮南银行、淮北银行先后在1941年、1942年成立。这些银行都是随着根据地的扩大,抗日民主政府的成立而建立的,在抗战中通过业务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抗日战争期间,各根据地银行建立初期,首先发行货币开展对敌货币斗争。然后根据需要陆续办理各种信用业务。一般是先办理机关、部队性往来存款和农业贷款,然后办理其他贷款和存款,发挥调剂资金、支持生产的作用。
解放区的银行
东北银行 1945年8月,党中央派大批干部与10万主力部队,开辟了东北解放区。当年年底在沈阳建立了东北银行。1946年3月迁至哈尔滨。随后在嫩江、合江、牡丹江、吉林、辽东、辽西等地相继成立了分支机构。又将大连的关东银行、热河省银行、长城银行等并入了东北银行。在东北地区和部分冀热辽地区形成了一个分布广泛的信用体系。
内蒙银行 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在改组东蒙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蒙银行。
中州农民银行 1947年夏,我军开辟了中原解放区,区政权建立后,于1948年6月成立了中州农民银行。
南方银行 1949年,随广东潮汕、东江解放区的发展壮大,成立了华南解放区,同年成立了南方银行。至此在全国的东南西北都遍布了银行网。
中国人民银行 随着各解放区的迅速扩展,并逐步连接起来,为了迎接全国革命的胜利,必须迅速地建立全国统一的金融体系。经中共中央批准,于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庄, 以华北银行为总行,正式宣告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它标志着新中国统一的金融体系的形成。
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还广泛成立信用合作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金需要,也解决一部分团难户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