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加权平均关税率Unweighted-average Tariff Rate亦称“简单平均关税率”。在计算平均关税率时不考虑各进口商品在进口总额中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平均关税率=所有税率之和/所有税目数之和。假设一国只有A、B、C三种进口商品,关税税率分别为10%、15%、20%,非加权平均关税率为(10%+15%+20%)/3=15%。该方法的缺陷是由于未考虑不同进口商品的相对进口比重,如果该国进口的主要是商品A,这时加权平均关税率低于非加权平均关税率15%,意味着该国低税率的进口商品比高税率的进口商品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