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的提出和组织领导
1980年6月18日,中共安徽省委决定成立安徽省青少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党委把加强青少年的培养教育工作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党委有一名副书记或常委分管。各地市县政府均要成立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由宣传、教育、公安、财政、劳动、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分管青少年工作的常委任组长,制定措施,协调和督促各部门齐心协力抓好青少年教育。暑假期间,城市的区和街道设立临时的青少年教育办公室,负责安排学生的暑期活动。据1980年6月淮南、安庆、合肥、蚌埠等8个市统计,建立青少年帮教小组1748个。1981年6月,8个市和61个县治所在地的城镇,建立各种形式的帮教小组13400余个。
1981年4月,省委召开第一次全省青少年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一定要建立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下设立精干的办公室。基层领导小组的建立,城市建到街道,农村建到公社(乡)。城市青少年教育工作,街道是重点,组成由街道、所在地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参加的青少年教育联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导青少年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