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Cholera)与副霍乱
霍乱又称真性霍乱,安徽民间俗称“鬼偷肉”、“瘪罗痧”,历史上屡有流行。民国14年(1925)安庆市高家山码头工人中,发生霍乱流行,日发病200人以上,死亡率50%。民国15年(1926)、民国21年(1932)、民国28年(1939)、民国31年(1942)和民国35年(1946),安徽均有霍乱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安徽仅在1950年发现1例真性霍乱病人、2例疑似患者。
1978年7月在宣城县发现1例轻型副霍乱病人,系由江苏省传入。此后不久,全省有12个县、市出现疫情,其中当涂、宣城、嘉山、芜湖县及芜湖市等5个县、市发生流行。检测疫区水样证实,省内长江、淮河水系均受到污染。此为安徽历史上首次明确记载的副霍乱流行。80年代,安徽又发生数次副霍乱流行。
60年代初~70年代中期,对重点人群进行霍乱疫苗注射,以后建立全省性的疫情报告、疫情监测等制度,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普及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在流行期间严禁集体聚餐,对病人给予积极治疗。1985年《安徽省副霍乱分级管理暂行办法》颁发,全省对副霍乱的防治遵照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