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集贤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集贤院 元朝中央官署名。元朝初年,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1285)分置两院,置大学士三员、学士一员、直学士二员、典簿一员、吏属七人。掌管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之人,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都归集贤院管辖。二十四年,增置学士一员、侍读学士一员、待制一员。置院使一人,正二品、直学士二员、司直一员。二十五年,又增都事一员,修撰一员。大德十一年(1307),又增置院使六员、经历二员。其官属还有掾史、译史、知印、通事、宣使、典吏等。 集贤院官署名。唐玄宋开元七年(719)设丽正殿书院(丽正院),十三年改称集贤殿书院,简称集贤院,隶于中书省。以宰相一人为大学士,知院事。又设学士和直学士等,皆以大臣兼任,掌承旨修撰、刊缉典籍,且备顾问应对。 集贤院唐朝文学三馆之一。掌理秘书图籍之事。开元初,置乾元院使,旋又改称丽正修书院。开元十三年改丽正殿为集仙殿而改称丽正修书院为集仙殿书院。宋代沿唐制有史馆、昭文馆和集贤院; 元代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后又分开,单掌学校、召贤及字数事务。 集贤院 集贤院官署名。宋代始置。元初与翰林国史院同为一署,后分置集贤院。宋时掌书籍、修撰等事。元时掌管理学校,召集贤良才子,管理国子监、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等事。《元史·百官志》: “集贤院,秩从二品。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隶焉。国初,集贤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 (公元1285年) 分置两院,置大学士3员、学士1员、直学士2员、典簿1员、吏属7人。二十四年,增置学士1员、侍读学士1员、待制1员。寻升正二品,置院使1员,正二品; 大学士2员,从二品; 学士3员,从二品; 侍读学士1员,从三品; 侍讲学士1员,从三品; 直学士2员,从四品;司直1员,从五品; 待制1员,正五品。二十五年,增都事1员,从七品; 修撰1员,从六品。元贞元年 (公元1295年) 增院使1员。大德十一年 (公元1307年) 升从一品,置院使6员、经历2员。至大四年 (公元1311年) 省院使6员。皇庆二年 (公元1313年) 省汉人经历1员。后定置大学士5员,从一品; 学士2员,正二品;侍读学士2员,侍讲学士2员,并从二品; 直学士2员,从三品; 经历1员,从五品; 都事2员,从七品; 待制1员,正五品; 修撰1员,从六品; 兼管勾承发架阁库1员,正八品; 掾史6人,译史、知印各2人,通事1人,宣使7人,典吏3人。” ☚ 集书省 集贤殿书院 ☛ 集贤院 集贤院唐宋两个朝代中掌管秘书典籍的专门机构。开元初年在中书省下设乾元院史,专管编辑整理书籍,后改为丽正修书院,修书人称为丽正殿直学士。不久,又将丽正修书院改为集贤殿书院,下设学士、直学士等官。到宋代,集贤院和史馆、昭文馆合称三馆,加以秘阁,总称崇文院,有大学士、学士、直院、校理等官,大学士由宰相兼任。共掌秘书图籍。元丰改制后,又并归秘书省。到元代,集贤院的职责发生变动,主要管理学校教育事务和召集贤良等。 ☚ 铸字 锌版 ☛ 集贤院官署名。唐开元置乾元院,后改为丽正修书院,再改为集贤殿书院,掌撰集文章,校理经籍,以宰相一人为学士或大学士,知院事。宋改为集贤院,与昭文馆、史馆合称为三馆,掌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算之事。该院大学士仍以宰相充任,学士、直学士等官无常员。金亦设集贤院。元集贤院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凡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祭遁之事悉隶焉。明、清废而不置。 集贤院官署名。唐开元五年(公元717年)于乾元殿东廊下写四部书,以充内库,置校官四人。七年(公元719年)玄宗幸东都,于丽正殿置修书使,称丽正修书院。十三年(公元725年)政名集贤殿书院,简称集贤院。掌撰集文章,校理经籍,属中书省。选五品以上官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宰相一人为学士知院事,常侍一人为副知院事,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又有侍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检讨官、孔目官、专知御书典、知书官、书直、写御书人、拓书、画直、装书直、造笔直。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置大学士,贞元初置编录官,八年(公元792年)罢校理,置校书、正字。宋沿置,掌收藏校勘典籍,置大学士、学士、直院、校理等官。大学士由宰相兼领。集贤院与史馆、昭文馆合称三馆,总名为崇文院。元丰改制,并归秘书省。金于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集贤院,以知集贤院、同知集贤院为正副长官。下设司仪官、咨议官备咨询,不限员额。元初,集贤院与翰林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分置两院。集贤院,秩从二品,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贤良,诸如国子监、玄门道教、阴阳祭祀、占卜之事均为其所掌。设大学士五人,学士二人;侍读学士二人,侍讲学士二人,直学士二人;其下有经历、都事、待制、修撰、兼管勾承发架阁库,掾史、译史、知印、通事等员。成宗时一度置院使为长官,武宗时省,仍以大学士掌院事。下属机构有国子监、兴文署。 集贤院馆阁名。隶崇文院。 职源与沿革唐开元十三年(725)始有集贤殿书院之名,是为宋集贤院之所本。省称集贤院(《新唐书·百官志》)。“国家因唐制,建昭文、史馆、集贤院于禁中。”(《长编》卷31辛酉)“元丰官制行,不置昭文、集贤”(《容斋四笔》卷1《三馆秘阁》)。 职能藏图书之府,以崇文院东廊为集贤院书库(《分纪》卷15《集贤院》)。其所置大学士、学士、修撰、直院、校理之职,为他官所领,是为贴职。学士以至校理或预馆事,均为备不时之用,号称名流(《分纪》卷15《集贤院》,参“三馆秘阁”条)。 序位在史馆之下、秘阁之上(《麟台故事》卷1)。 编制馆职有集贤院大学士一人,学士、直学士(罕置)、修撰、直院、校理不定员,又有编校集贤院书籍。吏额:孔目官一人,表奏官一人,掌舍一人(《通考·职官》5《集贤殿》)。 简称集贤。《玉海》卷165《太平兴国三馆》:“昭文、集贤有大学士。”《麟台残本》卷1:“集贤院大学士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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