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总工会位于西安市莲湖路143号。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在陕西省的地方组织。在中共陕西省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主要负责陕西省工会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力,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管理,协助省人民政府开展工会工作,领导地市和省产业厅局工会组织开展工会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动员和教育职工以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发动和组织职工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开展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活动,组织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活动。每五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陕西省总工会委员会。省总工会委员会选举省总工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在榆林、延安、渭南、汉中、安康、商洛地区设有办事处,还设有陕西省总工会旅游招待所、中国职工旅行社陕西分社、陕西职工之家、陕西工人报社、陕西工运学院、陕西工人疗养院、陕西省职工对外交流中心七个下属单位。机关报为《陕西工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