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建设救国公债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为筹措资金,充实抗战财力,发展边区经济而发行的一种长期公债。公债于1941年在陕甘宁边区内发行,总额为500万元。公债券面额分为五无、十元、五十元三种。年息七厘五。(即年利率7.5%)。规定从1942年开始,分十年偿付本息。由于广大群众的热情支持,积极认购,公债实际发行额达618万元,大大超过了原定计划。更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当时边区军民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经济建设发展较快,边区政府财力逐渐充裕,因而提前于1944年7月,也就是提前七年就清偿了公债的全部本息。这与国民党政府那种以掠夺人民财富为目的而发行的所谓“救国公债”直到它垮台都未偿还形成鲜明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