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条例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的组织与活动的组织法规。1941年11月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通过,1942年1月边区政府公布施行。共17条。其中规定,乡市参议会为乡市政权最高机关,一年改选一次,乡市参议会闭会时,乡市政府委员会为乡市政权最高机关。乡市长、乡市政府委员由乡市参议会选举产生,并受其监督。乡市政府下设各种委员会,委员与主任由乡市政府聘任。乡市政府下设行政村,行政村下设自然村,村主任、村长分别由选民大会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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