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陈顾远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陈顾远
陈顾远 陈顾远1894~1981chen guyuan字晴皋。三原县人。1911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22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3年赴广州谒见孙中山,奉命在北方从事革命活动。同年蒙于右任资助,考入北京大学政治系,后又修法律,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留北大任教。北伐战争后,曾任国民政府审计院机要秘书。1936年起,一直任国民政府和总统府立法委员。1949年去台湾后,先后任国民党第十一、十二届中央评议委员。毕生以教学为主,曾在上海、安徽、南京、重庆、香港等知名大学执教,去台湾后,相继在中央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东吴大学等校任院长、系主任及教授。出版有《中国法制史》《中国婚姻史》《中国固有法系与中国文化》《中国古代婚姻史》《中国国际法溯源》《墨子政治哲学》《孟子政治哲学》《政治学概论》及《立法要旨》等30余种。1981年9月在台湾病逝。 ☚ 陈炳仰 陈涛 ☛ 陈顾远1895—1981字晴皋。陕西三原人。早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任国民党党报驻北平记者,大学教授。后任审计院秘书,国民党中央党部民运会委员。1935年改任立法委员会委员。1946年任制宪国大代表。在台湾期间,于1976年被聘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并在政治大学、中国文化学院、台湾大学任教。1981年9月在台湾去世。著有《中国法制史》、《政治学概论》等。 陈顾远 陈顾远字晴皋,陕西三原县人,1895年生。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曾任国民党党报北平记者、大学教授、审计院秘书、国民党中央党部民众运动委员会委员、国民党立法委员会委员等职。1946年任 “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当选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1949年去台湾后,仍任台湾当局“立法委员”。1976年11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一届中央评议委员,在政治大学、台湾大学、中国文化学院任教。1981年12月14日在台北病逝。著有《中国法制史》《中国固有法系与中国文化》《中国婚姻史》《中国古代婚姻史》《中国国际法溯源》《政治学概论》《立法要旨》《土地法》《保险法概论》 《国际私法总论》 等。 ☚ 陈哲芳 陈烈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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