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蟠叟言事获罪案
唐懿宗即位以后,耽于宴乐,不理朝政,政事悉委于宰相路岩。路岩贪婪奢侈,大收贿赂。其属下效法之,亦多召权纳贿。咸通十年(公元869年)十月,饶州至德县县令陈蟠叟因上书言事,被懿宗征召入见。陈蟠叟借机进言道:“边咸贪赃受贿,请治其罪,仅没收其家财,便可供二年军费。”懿宗问边咸是何人?陈蟠叟答:“是路严属下亲吏。”懿宗闻言而怒,当即下敕将他流放爱州。自此无人再敢言路岩一伙的不法行为。本案中,陈蟠叟揭发边咸贪赃之罪,并无罪过,懿宗将他流放,亦无任何法律依据,完全是凭喜怒、好恶施加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