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平
号建之,湖南长沙人,1906年生。中央大学经济系毕业。曾任湖北省政府主任秘书兼法制室主任、经济部物资局财务处长、国民政府秘书、粮食部参事、行政院秘书兼第六组组长、上海经济督导员办公处主任、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副处长、中央银行桂林分行经理等职。1949年去台湾,任台湾当局中央银行发行局副局长、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第七组(总务组)副组长。1952年4月任台湾当局“财政部”常务次长、“行政院设计委员会”委员,后任台湾省政府外汇贸易审议小组所属之进口外汇初审组召集人。1954年6月任台湾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台湾银行常务董事。1960年再度任台湾“财政部”常务次长。1961年4月任台湾中央信托局局长,后任国民党中央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71年8月退休。1972年2月任“中国产物保险公司”董事长。1986年11月30日在台北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