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摩擦事件
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中共方面主动取消苏维埃政权,陕甘宁苏区改称陕甘宁边区,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 开赴前线抗日;国民党方面承认陕甘宁边区的合法存在,陇东地区8县划为八路军驻防区和补给区,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抗战初期,陇东的国共两党组织,尚能和平相安,但到民国27年(1938) 以后, 国民党便不断制造摩擦事件, 仅在民国27年12月至民国29年10月间, 就制造各类摩擦事件70余次, 其中大的事件有两次。第一次事件发生于民国28年(1939年)4月至6月期间, 主要在镇原、宁县。国民党专、县政府先是派保安队抓捕、绑架八路军工作人员,抢夺武器,多方限制抗日宣传动员工作。接着,又断绝八路军的粮食供应, 并派部队包围驻镇原的八路军,袭击驻宁县的八路军,企图把八路军挤走。6月下旬,国共两党代表经过谈判,达成谅解,恢复了镇原、宁县2县“纠纷以前原状”。第二次事件发生在民国28年(1939年)12月至民国29年1月,首先从宁县开始,很快扩张到合水、镇原、庆阳、环县。国民党第九十七师袭击八路军驻宁县、镇原的部队,最终把八路军挤出了这两个县城。国民党组织土匪赵老五袭击环县,屠杀干部47人,摧毁6个区的革命政权,烧毁房屋数百间。八路军对国民党军队进行了适当还击。在第二次陇东事件中,八路军牺牲86人,伤百余人,国民党部队死121人,伤106人,被俘175人。这次事件引起国共两党高层人士的重视,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发表通电,痛斥国民党的反共暴行,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迫使国民党暂时收敛了反共活动。八路军后方留守兵团调集部队,剿灭了赵老五土匪,并在各县充分发动群众,壮大了革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