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问题Incidental Problem“主要问题”的对称。又称“先决问题”。国际私法中为解决主要问题必须先行解决的问题。由德国W·文格勒和G·梅尔希奥于20世纪30年代首先加以论述。他们主张; 在原则上,附带问题应适用据以解决主要问题的那个国家的国内法中所包含的国际私法规则来解决。其理由是: 这样解决可以在法律适用上达成国际和谐。但是,这样的解决方案有时以牺牲国内的和谐来达到国际的和谐,当牺牲国内的和谐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时,法院就不可能适用外国国际私法,会转而适用法院地国际私法来解决。参见“先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