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柏拉尔的伦理思想
彼得·阿柏拉尔(Petrvs A-belardus1079—1142)是中世纪法国著名的经院哲学家和神学家,唯名论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神学导论》、《是与非》、《我的灾难史》、《认识你自己,或伦理学》等。
阿柏拉尔从唯名论出发,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客观存在的,一般只是人观念中表示个别事物相似性的概念。因此,道德主体也只能是一个个具体的人,而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人。只有个人才会有善或恶的心灵,人类是无所谓善恶的。他强调理性是信仰的基础,认为人应当先理解后信仰,而不应当先信仰后理解。人的意志对其行为和道德具有决定性影响,心灵的意志倾向决定着善恶。评价一个行为道德与否的标准,不在于它的事实或后果,只在于它的动机和意图。善意本身的意向是善的,善行因为出于善的意向才是善的。无善意而利他的行为,不能是善;无知而犯过失,也不能算恶。阿柏拉尔反对基督教的“原罪说”,力图证明人容易走向邪恶是通向道德完善的一个必经阶段,人的善良动机不是天生包含在信仰中,而是在与邪恶斗争的过程中产生的,是在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判定意向和动机的善恶标准,不在于行为者主观认为如何,而在于人们的意见和社会的舆论,在于意向倾注之事本身是否为上帝所喜欢。善恶的最高标准是上帝。阿柏拉尔的伦理思想属于伦理学的动机论或主观价值论。他强调道德的个体性,以及理性在道德中的作用,这在中世纪无疑具有进步意义。但总的来说,他的思想并没有超越宗教的樊篱。